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鲁农种子字〔2024〕13号
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申报承担2025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通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种业振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下发了《关于申报承担2025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通知》(农种市函〔2024〕1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储单位资质
承储单位应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具备拟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和必需的仓储条件;有良好信誉,近3年无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无涉种行政处罚,无失信行为;已承担过储备任务的企业,近3年无储备种子质量不合格、未经批准私自动用、任务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承担杂交玉米种子储备任务的原则上由优先安排国家农作物种业阵型企业或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鼓励企业申报储备自主选育品种种子。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请文件;救灾备荒种子承储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近3年无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的书面声明;拟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和必需的仓储条件证明材料;拟储备品种的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及与审定公告一致的品种介绍;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方案等。属于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书面授权证明。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时限
申报单位于5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省种子管理总站,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方式:省种子管理总站种业发展科 毛瑞喜
电 话:0531-81608107
邮 箱: zyfzksd@163.com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00号
附件:1.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申报承担2025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通知
2. 2025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申报表
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