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国已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多重法律制度规定,不断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商业秘密保护是种业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竞争力的具体体现。
种业首个普法动漫情景剧
怎么用好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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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回顾
农民老樊身怀“育种”绝技
既是种地能手
![](https://www.chinaseed114.com/file/upload/202406/02/090039641.gif)
某辣椒公司找到老樊
提出合作
由老樊给某辣椒公司
代繁辣椒1号种子
双方签订了合同
并在合同中明确了
品种保护责任
![](https://www.chinaseed114.com/file/upload/202406/02/090040531.jpg)
天怕乌云地怕慌
人怕生病草怕霜
老樊的辣椒种子培育基地
遭受了水灾
![](https://www.chinaseed114.com/file/upload/202406/02/090042291.jpg)
辣椒公司便决定
收回辣椒1号种子
并结束与老樊的协议
为了减轻自己的损失
老宋擅自对剩余的
辣椒1号种子
父本、母本进行培育
![](https://www.chinaseed114.com/file/upload/202406/02/090043731.gif)
经人介绍
老贾来到老樊的基地
见老樊繁育的辣椒长势好
二人便商量
由老樊利用剩下的
父本花粉和母本种子
生产辣椒种子
并起名、包装
老贾负责销售
![](https://www.chinaseed114.com/file/upload/202406/02/090051271.gif)
![](https://www.chinaseed114.com/file/upload/202406/02/090053621.gif)
经公诉机关指控认为
老樊明知辣椒1号系辣椒公司
获得保护的植物品种
其父母本属于公司商业秘密
但为获取非法利益
违反保密义务
私自繁育辣椒1号
并给种子“包衣”进行售卖
![](https://www.chinaseed114.com/file/upload/202406/02/090055371.gif)
老贾明知辣椒1号
系老樊私自繁育
仍向其购买并销售
二人行为情节严重
均触犯刑律
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
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普法笔记
商业秘密保护是种业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竞争力的具体体现。
育种技术及成果和
商业经营信息的
秘密保护水平
取决于该企业管理能力高低
本质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问题
从知识产权保护角度而言
所有种业企业需要
构建以商业秘密保护为基础的
内部人财物管理体系
从而提升育种创新成果的
保护与应用的能力
Q1.种业领域的商业秘密适用范围有哪些?
![](https://www.chinaseed114.com/file/upload/202406/02/090056421.jpg)
商业秘密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种业领域,育种创新过程中形成的品种资源、育种材料、中间材料、制种亲本(自交系)、育种方法、制种技术等技术信息,以及各种商业经营信息,如果具备不为公众所知悉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等商业秘密的保护条件,可作为商业秘密获得法律保护。
Q2.商业秘密有哪些特性?
![](https://www.chinaseed114.com/file/upload/202406/02/090058131.jpg)
Q3.商业秘密有哪些保护方法?
(1)采取必要保密措施,如建立保密制度、与相关主体签订保密协议的等。
(2)育种材料DNA指纹数据存储,可以佐证市场主体获取该育种材料的时间。
育种过程中形成的育种中间材料、自交系亲本等,不同于自然界发现的植物材料,其是育种者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承载有育种者对自然界的植物材料选择驯化或对已有品种的性状进行选择而形成的特定遗传基因,该育种材料具有技术信息和载体实物兼而有之的特点,且二者不可分离。
商业秘密保护是从反不正当竞争的角度提供的法律保护,旨在防止竞争者利用不正当方式获取、公开、利用相关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相关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能否获得法律的有效保护,有待在侵权诉讼时由法院做出最终判断。这与专利权、商标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通过专门审查程序确认后推定相关成果可以获得法律保护的状态有所不同。
作者丨陈迎
编辑丨农财君
出品丨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业植物新品种审查协作中心)
联系农财君丨1856526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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