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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审批常见问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12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法规处  浏览次数:330
 

  一、问:个人在家里少量饲养黄缘闭壳龟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作为宠物,是否需要办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从有合法资质的养殖场购买人工繁育的黄缘闭壳龟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作为宠物,在有“中国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的情况下仅用于个人饲养,无需再办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购买后的宠物龟要正确佩戴标识,不要随意弃养,不得用于个人饲养情况外的其他经营利用转赠等交易活动。

  二、问:公司拥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C证,现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许可证B证是否影响C证的使用?

  答:B、C证涉及不同的农作物种类,且核发机关不同,互不影响。

  三、问:公司提交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副证变更,系统里显示收件,请问怎么知道办理到哪一步了?

  答:工作人员在收件后的1-3个工作日会受理,受理之后状态会变化,系统里可以查询到。

  四、问:企业怎么办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登记证?

  答: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搜索“权限内肥料登记(首次)”,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法人注册”后,登陆权限内肥料登记(首次)办理系统,按要求提交办理权限内肥料登记(首次)相关资料即可完成权限内肥料登记(首次)申请。

  五、问:如何查询兽药、饲料经营许可证的信息?

  答:农业农村行政许可信息已通过“信用中国(河南)”官网 https://www.xyhn.gov.cn/面向社会公布,查询请通过该页面输入企业名称即可获取相关信息,也可通过饲料工业信息网查询。

  六、问:如何查询兽药、饲料经营许可证的信息?

  答:农业农村行政许可信息已通过“信用中国(河南)”官网 https://www.xyhn.gov.cn/面向社会公布,查询请通过该页面输入企业名称即可获取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家兽药基础信息网查询。

  七、问:人民群众如何向农业农村厅举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农药?

  答: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执法监督局负责受理涉农违法行为的举报,各界朋友若举报涉农违法线索,可向厅值班室举报,也可直接向厅执法监督局举报。厅值班室举报电话0371-65918626(24小时),执法监督局举报电话 0371-65917867(仅限工作时间)。

  八、问:生产苍蝇药、蟑螂药等家用卫生杀虫剂,是否需要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

  答: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农药包括用于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各类,国家实施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向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卫生用农药需要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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