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4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落实加强高油大豆品种培育和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安排,更好发挥审定标准对大豆品种创新的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国家级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了大豆品种审定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以实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并注明联系方式。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联系人:马强、王文良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00号
联系电话:0531-81608101、0531-81608102
电子信箱:sdzzwwl666@163.com
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山东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4年修订)
(征求意见稿)
1 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
大豆花叶病毒病抗性:人工接种鉴定,对弱致病优势株系抗性级别达到中抗及以上,对强致病优势株系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
大豆胞囊线虫病抗性:人工接种鉴定,对流行生理小种抗性级别达到感病及以上。
大豆根腐病抗性:田间自然发病,品种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
大豆拟茎点种腐病抗性:田间自然发病,品种发病率≤20%。
1.2 生育期
两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结果,生育期比对照品种晚熟≤7.0天。生育期比对照品种早熟≥5.0天的品种产量比对照减产≤5.0%。
当对照更换时,生育期指标由大豆专业委员会作相应调整。
1.3 倒伏性
非极端天气下,最高倒伏级别4级、倒伏率超过50%的试点不超过两个。
1.4 裂荚性
单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田间表现为裂荚的点次不超过总点次的20%(含20%)。
1.5 品质
区域试验测定粗脂肪和粗蛋白质含量之和≥59.5%。
1.6 底荚高度
品种底荚高度≥10.0厘米
1.7 一致性和真实性
同一品种年际间应表现一致,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4个。
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的,申请者需出具与已知品种具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的鉴定报告;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的,视为相同品种处理。
2 分类品种条件
2.1 高产稳产品种
申请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品种时,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3.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65%。
申请审定品种为杂交品种而对照为常规品种时,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8.0%,且每年增产≥5.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65%。
2.2 高油品种
两年区域试验粗脂肪平均含量≥22.0%,且单年≥21.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0.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50%。
2.3 高蛋白品种
两年区域试验粗蛋白质平均含量≥45.0%,且单年≥43.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0.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50%。
2.4 蛋脂兼用品种
每年区域试验粗蛋白质与粗脂肪含量之和≥64.0%且粗脂肪含量≥20.0%,每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0.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50%。
3 特殊类型品种
3.1 菜用大豆品种:采收鲜荚食用的品种。
3.2 耐盐(碱)品种:具有耐盐(碱)特性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