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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21  来源: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浏览次数:409
 

关于推荐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的通知

鲁农种字〔2024〕9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作物品种试验体系建设,规范品种试验程序,提高试验质量和试验数据准确性,经研究,确定组织开展首批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数量

      具备长期稳定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各渠道试验的条件和能力,每市推荐1—4个,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视情况自荐,承担过省农作物品种统一试验且完成质量高的优先推荐。

      二、申报条件及类型

      运营管理主体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试验点交通便利,灌溉排涝等生产设施完善,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完备;土地集中连片、地力均匀,具备区域试验所需的土地规模;具备试验播种、田间管理、数据采集、室内考种、收获计产、数据分析等工具和仪器设备;具有满足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工作需要的专职技术人员。

      (一)综合区域试验站

      承担全省小麦玉米大豆水稻棉花2种以上作物各渠道新品种区域试验,试验地300亩以上,签订长期劳务合同的专职试验技术人员5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人以上。

      (二)专业区域试验站

      1.耐盐碱品种区域试验站。承担全省耐盐碱作物新品种各渠道区域试验,自然状态盐碱试验地50亩以上,且按0-3‰、3-5‰、5‰以上梯度分布。签订长期劳务合同的专职试验技术人员3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人以上。

      2.小麦品种区域试验站。承担全省小麦新品种各渠道区域试验,试验地100亩以上,签订长期劳务合同的专职试验技术人员3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人以上。

      3.玉米品种区域试验站。承担全省玉米新品种各渠道区域试验,试验地200亩以上,签订长期劳务合同的专职试验技术人员3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人以上。

      4.大豆品种区域试验站。承担全省大豆新品种各渠道区域试验,试验地50亩以上,签订长期劳务合同的专职试验技术人员3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人以上。

      5.水稻品种区域试验站。承担全省水稻新品种各渠道区域试验,试验地50亩以上,签订长期劳务合同的专职试验技术人员3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人以上。

      6.棉花品种区域试验站。承担全省棉花新品种各渠道区域试验,试验地30亩以上,签订长期劳务合同的专职试验技术人员3人以上,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1人以上。

      三、材料报送

      请按上述条件择优推荐,于6月28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相关条件的佐证材料,以及近三年承担的区试验工作总结等报送至省种子管理总站。各市负责辖区内材料的报送,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的材料直接报送。电子版发送至wangwenliang@shandong.cn,纸质材料邮寄至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省种子管理总站区试科。我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我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名单。

      联系人:李成磊、马强   0531-81608101  81608118

      附件:1.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申报表

            2.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申报表;2.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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