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是科技创新的集成产物,是种业发展竞争的核心要素,更是国家粮食安全的要害。品种的推广应用是品种落地发挥作用的必由路径,是创新链与产业链贯通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进品种更新换代的重要步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指出“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开展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的要求,摸清农作物品种推广应用现状,特别是将当前掌握在科研教学单位手中的种业前沿育种技术和选育的高科技含量优良品种与种业企业的销售推广相贯通,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品种一体化推广应用,把最新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于推进种业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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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推广的主体及其成果来源
1.1种业企业是品种推广的主体
农作物品种推广单位主要有以公益性为主的种业管理事业单位、科研教学单位和以市场化为主的种业企业。随着种业市场放开,我国种业企业迅速发展,目前数量已超8000家。大部分企业都建有自己的经销商体系,通过运用市场经济机制,构建起强大的区域销售网络,他们与农户有着广泛的联系,从农民对品种的需求端出发,将优良品种推广到千家万户,是农作物品种推广的主要力量。
1.2种业企业品种的主要来源
1.2.1科研教学单位转让的品种
长期以来,科研教学单位具有科技、资源、信息优势,种业企业拥有资金、市场优势,种业企业和科研教学单位合作是提高种业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当前,种业企业的不少品种是通过科企合作获得,主要合作方式有以下几种:(1)新品种一次性转让模式。对现有成熟的品种进行一次性转让,将品种使用权转给一家或几家种业企业,准予种业企业在约定区域和期限内使用或经营品种。超出约定区域和期限的,可实现同一品种在不同地域不同年份上的多次转让。由于品种是现成的,好不好一目了然,加之种业企业能立即推广,回收资金见效快,深受大、中、小种业企业的欢迎,是品种转让的主流模式。(2)新品种定向创制模式。围绕种业企业对品种需求和双方合作既定的品种目标,以作物为主线,以品种为导向,深度融合创新链和产业链,聚焦育种技术、品种选育、栽培措施等,分区域定向研发新种质、新技术、新品种。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种业企业享有优先开发权。该模式组织力度大、资金投入大、运行周期长,优良成果产出存在不确定性,一般是由有实力的大企业发起。(3)全方位创新融合模式。多点切入,采取“1+N”模式,以具体项目为抓手,分别在科技协同创新、实验室共建、国际合作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构建由技术到产品的快速通道,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种业经营能力、产业品牌价值。(4)政科企协同推进模式。通过政科企融通、产学研协同,挖掘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开展品种研发与集成创新,将成果就地转化给合作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粮食增产综合解决方案,推进“种业企业+合作社+加工企业+品牌创建”系统工程,创新形成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引擎。
1.2.2种业企业自主选育的品种
随着种业振兴行动全面深入推进,国家初步构建了由69家农作物龙头企业组成的种业企业阵型,出台政策扶持措施,推动阵型企业与科研单位、金融机构、种业基地对接,支持牵头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育种联合攻关,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2022年我国种业企业申请植物品种权5822件,占全年总申请量的51.99%;获得授权保护品种1606件,占全年授权量的47.59%。种业企业选育国审水稻、玉米、小麦、棉花、大豆等5种作物品种数为1144个,省审2826个,占比分别是73.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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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推广的方式方法
2.1种业企业通过系列营销活动和产业服务进行商业化品种推广
截至2022年底,我国种业市场规模1332.36亿元,种业企业8159家,净资产超过1亿元的292家。在品种同质化的背景下,各企业围绕品种销售推广,纷纷采取多种措施,拓宽种子市场空间,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扩大品种市场占有率,提高销售效率和效益。主要措施:(1)开展系列现场观摩和推介活动。企业根据自己的销售网络和销售机制,分区域建立品种展示点,组织县级经销商,在作物不同生长期开展系列技术培训、观摩推介、营销活动,用抖音等自媒体进行品种宣传推广。(2)以品种为核心提供综合技术服务,包括传统的种子+农技模式,通过品种和栽培技术单页介绍、现场培训讲解、短信跟踪提醒、田间巡回指导等方式,由公司人员和经销商为农民提供品种栽培、病虫草害防治、灾害性天气应对等技术服务;种子+农机模式,通过补贴方式,为经销商和种植大户配送精量播种机,由经销商为购种农民提供精量播种或种肥同播服务;种子+其他农资+农技模式,通过专营店、加盟店等方式,将种子与优质的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配套打包销售给农民,并由专营店和加盟店提供种植管理技术咨询指导服务;种管收全程服务模式,以品种销售为服务源头,通过组织化的服务体系,为农民开展耕作、机插、田间管理、机收等种植服务,并围绕种植生产向农民提供信贷支持。
2.2种子管理服务部门建立展示基地开展公益性品种展示
农作物新品种展示与示范有利于对近年来审定和登记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等特性进行再次鉴定,从而筛选出适宜当地栽培、综合性状较好的优良品种进行推广。长期以来,各省、市、县种子管理服务部门立足自身职责,聚焦好品种,开展品种筛选和展示示范,但存在工作不成体系、品种展而不评、信息不共享等问题。2019年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顺应种业管理机构改革的新要求,按照“聚合力、强体系、优服务、促发展”的思路,“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牵头会同省级种子管理技术支撑机构,推行“面由国家布、线由省级牵、点由基层设”的品种展示评价新模式,按区域分作物设立国家、省、县3级品种展示示范基地,构建全国统一的品种应用评价信息平台,形成点次密度高、辐射范围广、覆盖区域大的农作物品种田间种植展示评价体系。全域多年适时对入市品种开展科学评价、风险警示和宣传推介。目前,已建立国家级审定和登记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平台180个,2023年举办线上线下品种观摩活动近800次,服务观摩人员250万余人次,有力引导了种业企业和农民“看禾选种”,加快了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
2.3科研教学单位以公益性与市场化并举方式进行品种推广
围绕科技支撑稳粮保供、种业振兴、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多措并举地推进品种高效率、高质量转化和应用,不断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1)在服务政府中推广品种。通过产业专家团、科技小分队、专家智囊团等,献计献策、指导生产,以平时看得见、需时顶得上的担当,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稳粮保供行动。(2)在服务企业营销中推广品种。通过成果转让、按需订制、协同创新及推进产销一体化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以输血式、造血式合作,带动提高种业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种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3)在服务县乡产业中推广品种。通过科技帮扶、科技包县、科技强链等,因地制宜、因需开方,以帮扶式、包干式合作,服务县乡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4)在服务农民中推广品种。通过田间课堂、科技示范田、专家工作站等,精准对接、精细服务,以包片式、包村式合作,指导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科学种田,实现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比如,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与地方政府合作,示范推广一批良种良法,建立常态化科技服务队伍和工作机制,支撑当地乡村人才振兴和产业振兴。同时,将品种转化推广作为联企重要抓手,每年与100多家种业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合作,协同举办新品种销售推广活动,促进优良品种在生产中的应用和品种的更新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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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推广应把握的几个关键点
3.1高质量的产品是品种推广应用的基本点
锚定国家需要和市场发展需求,通过探究分子设计等前沿引领技术、开发基因编辑等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抗逆、优质、高产优良品种,集成绿色高效栽培等生产实用技术,努力形成良种、良技、良机紧密融合的科技成果。同时,坚持系统观,以战略思维和发展眼光,瞄准主攻方向,保持战略定力,锲而不舍地钻研深耕,做好重大品种及技术储备,确保不断有符合需要的高质量产品入市。
3.2科研教学单位的成果转化是品种推广应用的起步点
科研教学单位由各个研究组构成,产出的品种呈现分散性、单一性和独特性,社会各方的需求呈现综合性、多样性和易变性。科企供需信息对接交流是开启品种转化的必要前奏,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广而告之或让种业企业眼见为实,比如通过开放基地中试平台、组织现场观摩会、推介新品种新技术、打造高产攻关田、媒体宣传报道等,加强信息交流,扩大舆论声势,助力品种转化。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用好竞价和社会拍卖平台,撬动出较高的经济效益,反哺科研人员以调动品种创新积极性。
3.3种业企业的营销能力是决定品种推广规模的关键点
好品种是育出来的,大品种是经营出来的,从好品种迈向大品种,必需由种业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优势,建立健全销售网络,精心设计营销策略,提升营销能力水平,贴近经销商和农民所思所需,通过不同场景展示和宣传好品种,让农民可感可及,从而推广到千家万户,实现更大规模的应用。同时,种业企业要注重品种面积展现,及时将品种表现、销售量、种植面积等如实向当地种子部门反馈交流,扩大品种影响力,从而加速品种的推广应用。(参考文献略)
☞本文来自《我国农作物品种推广模式及关键要素分析》
☞作者:孙海艳,宋全昊
☞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河南省驻马店市农业科学院
☞刊于《中国种业》2024年第7期第31-33页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