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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4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09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424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农农〔2024〕150号

阜新、朝阳、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农业大学,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做好2024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等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农种创函〔2024〕2号)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实际,我厅制定了2024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8日

  (主动公开)

辽宁省2024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4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农种创函〔2024〕2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农业资源保护项目,完成李、杏、山楂、榛子等农作物种质资源、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以及民猪(荷包猪)、辽宁绒山羊、豁眼鹅、中蜂、柞蚕等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任务,保护数量、质量达到要求,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实施单位

  (一)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

  李、杏种质资源保护:国家李杏种质资源圃(鲅鱼圈),依托单位为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

  山楂、榛子种质资源保护:国家山楂种质资源圃(沈阳),依托单位为沈阳农业大学。

  (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

  国家微生物种质资源库,依托单位为沈阳农业大学。

  (三)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民猪(荷包猪)保种:凌源禾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绒山羊保种: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有限公司。

  豁眼鹅保种: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有限公司。

  中蜂保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柞蚕保种:辽宁省蚕业科学研究所。

  三、实施内容

  (一)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

  1.李、杏种质资源保护:

  保护数量:1698份,其中:李779份,杏919份。

  保护质量:年度内通过科学管理,实现所保存种质资源不丢失、能利用。

  2.山楂、榛子种质资源保护:

  保护数量:519份,其中:山楂404份,榛子115份。

  保护质量:年度内通过科学管理,实现所保存种质资源不丢失、能利用。

  (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

  保护数量:10021份。

  保护质量:年度内通过科学管理,实现所保存种质资源不丢失、能利用。

  (三)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保种数量:基础母猪100头以上,公猪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母羊250只以上,公羊25只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母鹅200只以上,公鹅单父本家系不少于30个或多父本家系不少于8个;蜂60箱以上;每个品种5龄壮蚕不少于1000头,继代种茧不少于200粒。

  保种质量:各品种体型外貌、特征特性、典型表型和种性等要符合本品种要求。

  四、资金安排

  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资金共431万元。其中: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资金120万元,包括李杏60万元、山楂榛子60万元;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资金50万元;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资金261万元,包括民猪(荷包猪)60万元、辽宁绒山羊40万元、豁眼鹅20万元、中蜂21万元、柞蚕120万元。

  农作物种质资源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劳务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以及其他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饲料费、疫病防治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差旅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及其他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资金不得用于编制内人员基本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支出,不得用于计提项目管理费及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及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农业大学、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建设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并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信息。

  (二)强化规范管理。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方面,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强化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完善资源保护相关技术规程和工作制度,规范做好保存资源的登记、监测、及时繁殖更新低活力种质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确保实现资源保护数量和质量目标。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方面,要按照《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条例》要求,强化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实施保种规划,准确完整记录菌种信息,定期更新、复壮菌种资源,规范做好菌种收集保藏、鉴定评价、信息整理,确保生物安全,保障资源库正常运转,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方面,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完善保种方案,规范做好保种群登记、选种选配、疫病防控,准确完整记录系谱和生产性能测定等保种信息,及时填报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系统。要健全保种档案资料,纸质档案要分类装订成册,规范存档。要进一步完善保种场、基因库的相关设施设备,确保保种群安全。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部关于印发<物种品种资源保护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农财发〔2018〕7号)、《辽宁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辽财农规〔2023〕21号)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四)做好检查总结。要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总结内容要全面、准确,包含资源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开发利用情况、采取的措施、资金使用情况等。12月20日前,要完成资源保护项目工作任务,并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绩效报告。

  联 系 人:沙  爽,孙德军 

  联系电话:024-23448845,23448835

  电子邮箱:lnzyglc@126.com

辽宁省2024年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4年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农种创函〔2024〕2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科学测定参测群体生长性能、饲料转化率、繁殖性能等指标,为种畜禽遗传评定和后裔测定提供科学依据,提升种畜禽质量,加快畜禽遗传改良进程,做实畜禽育种创新基础工作。

  二、实施单位

  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肉羊生产性能测定: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有限公司、朝阳市朝牧种畜场有限公司、彰武县天丰种羊养殖有限公司。

  生猪生产性能测定:辽宁伟嘉农牧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三、实施内容

  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完成测定奶牛9000头,每头奶牛每个泌乳期测定不少于6次,测定内容包含乳蛋白率、乳脂率、体细胞数等指标。

  肉羊生产性能测定: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有限公司、朝阳市朝牧种畜场有限公司分别完成测定羊1700只;彰武县天丰种羊养殖有限公司完成测定羊1800只。测定内容包含生长性状、繁殖性状等指标。

  生猪生产性能测定:完成测定猪10050头。其中,生长性能测定8000头以上、饲料转化率测定1000头以上,核心群每头猪每胎测定量不少于3头(公猪不少于1头,母猪不少于2头),核心群测定不少于600头大白猪能繁母猪所产的后代。

  四、资金安排

  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生产性能测定资金472万元。其中:奶牛63万元、肉羊208万元(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有限公司、朝阳市朝牧种畜场有限公司每家各68万元,彰武县天丰种羊养殖有限公司72万元)、生猪201万元。资金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饲料费、疫病防治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劳务费、印刷费等与生产性能测定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及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做好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测定数量、资金支出等信息。项目实施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规范开展测定。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 年)》及配套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工作。要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完善相关技术操作规程,积极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测定,提高规范化测定水平,确保测定数据真实、可靠,并按要求及时向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数据。要加强测定报告解读应用,科学指导养殖场制定选种选配计划。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辽宁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辽财农规〔2023〕21号)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四)做好项目总结。要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总结内容要全面、准确,要包含测定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资金使用等内容。12月20日前,完成全年测定工作任务,并报送项目工作总结和绩效报告。

  联 系 人:沙  爽,刘雯雯

  联系电话:024-23448845,23448835

  电子邮箱:lnzygl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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