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等多家机构联合发布的《全球粮食危机报告》显示,59个国家和地区近2.82亿人遭遇重度饥饿。自1961年以来最不发达国家(LDC)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NFIDC)谷物进口依赖率不断上升,粮食不安全威胁加剧。世界贸易组织(WTO)一直关注LDC和NFIDC粮食安全问题,在其框架下形成了一系列规则体系帮助其应对粮食安全挑战。
WTO成立伊始,考虑到农业贸易自由化改革可能对LDC和NFIDC成员产生负面影响,各方于1994年4月通过《关于改革计划对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措施的决定》,要求粮食援助捐赠方制定足够高的援助水平,以全额赠款形式或以适当优惠条件向LDC和NFIDC成员提供基本食物,并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力,以确保乌拉圭回合农业改革计划的实施不会对粮食援助产生不利影响。
2001年发起的多哈回合谈判在出口竞争、国内支持和市场准入三大农业贸易规则支柱中设置特殊与差别待遇帮助发展中成员应对相关粮食安全问题。出口竞争上,形成《内罗毕出口竞争决定》,要求发达国家取消出口补贴,规范扭曲性的出口融资和粮食援助纪律并提高透明度。国内支持上,发展中成员在享有“微量允许”“发展箱”等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基础上,在国内支持通报中拥有一定灵活性。市场准入上,发展中成员可减少关税税率和关税高峰削减程度,不要求关税化,放松关税配额管理。
近年来,随着全球粮食安全状况进一步恶化,WTO第12届部长级会议(MC12)围绕粮食安全再达成两项成果:《关于紧急应对粮食安全问题的部长宣言》提出农业委员会需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充分考虑LDC和NFIDC成员在应对严重粮食供给不稳定方面的需要,提高其在紧急情况下保障国内粮食安全的韧性;《关于世界粮食计划署(WFP)购粮免除出口禁止或限制的部长决定》承诺不对WFP人道主义粮食采购实施出口禁止或限制措施。
MC12后,WTO农业委员会为落实部长宣言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讨论,最终在2024年4月例会上达成工作方案,通过了关于帮助LDC和NFIDC应对严重粮食不安全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利用国际粮食市场。当面临粮食短缺的紧急情况时,进口成员可通过降低进口关税、开放关税配额等多元化的进口战略,有效补充国内粮食供应。同时强调提高出口限制措施透明度和可预测性的重要性。建议免除对LDC和NFIDC成员实施出口限制措施;世界粮食供应紧张期间,出口限制范围与该农产品年度国内消费需求挂钩,还要避免大型粮食进口企业扩大购买;加强关于粮食援助的规则约束,在世界粮食价格上涨期间维持粮食援助水平,降低受援助成员交易成本。
二是粮食进口融资。农业委员会提请WTO贸易、债务和融资工作组(WGTDF)重点关注LDC和NFIDC在粮食不稳定和紧急时期面临的融资挑战。报告要求提高出口信贷、出口信用担保或出口保险的透明度,呼吁再次审查《关于出口竞争的决定》,以增强国际粮食援助运输和出口融资支持的透明度。
三是LDC和NFIDC的农业生产力和生产韧性。充分关注高通货膨胀率对相关国家履行国内支持承诺造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探讨有效利用贸易援助资金的方式,提升农业生产力、优化基础设施,实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及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双重目标。
四是横向合作。WTO将加强与FAO、国际农发基金和WFP等国际组织在粮食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和区域金融机构在进口融资方面的合作,调动更多的资源,优化粮食生产和分配体系,提高全球粮食安全的整体水平。利用WTO农业管理信息系统与区域经济机构合作,以便更准确地收集和分析粮食市场数据,及时向国际社会发出预警。
总之,WTO自成立以来一直关注LDC和NFIDC成员的粮食安全问题。然而,想从根本上改善这些成员的粮食安全状况,就多边农业贸易体系而言,需要在国内支持、出口竞争、出口限制、粮食安全公共储备等议题上取得更坚实的改革成果。未来,WTO可从审查和完善农业贸易规则、加强成员间的国际合作和推动区域合作一体化等方面着手,为保障LDC和NFIDC成员的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