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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苑种业,正式终止上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9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989
 
      近日,北交所网站发布关于终止对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苑种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7月24日受理了金苑种业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4年8月22日,金苑种业向北交所提交了《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金苑种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金苑种业是一家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大数据信息化技术等现代农业技术,培育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并将培育成果进行专业化生产和推广的现代生物育种企业。
      
      据第三轮审核问询函,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主研发品种收入为5,925.12 万元、5,710.85 万元和 5,609.70 万元。自研品种郑原玉432、合作研发品种伟科702报告期内受南方锈病影响,销售情况呈现下滑趋势,而郑原玉432收入分别为 2,761.69 万元、2,199.85 万元、2,355.14 万元。
      
      据生态环境部发布于2021年12月24日的《种子法》第四十五条,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属于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责任的,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追偿。
      
      受南方锈病的影响,2022年公司在黄淮海区域玉米种子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624.82 万元,下降了 31.04%,导致黄淮海区域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同步下降。
      
      金苑种业原拟在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404.00万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5%;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914.60万股(含本数), 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 15%。
      
      金苑种业原拟募集资金32,229.22万元,用于商业化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张掖年产1.2万吨全程自动化玉米种子加工储运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新乡年产1.2万吨玉米种子精加工生产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金苑种业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夏优洁、马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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