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全省种子检验员及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市、州、县种子管理局(站)、各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受理种子检验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考核申请的通知》(鄂农函[2006]160号)的有关规定,2009年我省将举办一期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种子检验员以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现将资格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各级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种子检验员以及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种子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
2、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
3、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二、考核申请材料
1、种子检验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用A4纸打印);种子检验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可申请扦样员、室内检验员、田间检验员3项中的1-3项资格,已取得其中1项或2项资格者,可以申请剩余类别资格;
2、学历证明复印件;
3、受聘检验机构出具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4、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其中1张粘在申请表上)。
已取得种子检验员证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证书者(扦样员、室内检验员、田间检验员三项中任意一项),如需参加2009年度种子检验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考核,只需提供资格申请表。
三、申请时间要求
2009年度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核内容
(一)种子检验员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闭卷书面考试,试题从农业部建立的题库中随机抽取。
(三)专业知识考核合格的进行操作技能考核。
(四)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跟踪考评,由我站组织考评小组按照考核岗位和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考评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五)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评均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达到80分为合格。
五、证书发放
考核合格的,经湖北省农业厅审批,在15天内发放种子检验员证。
六、其它说明
我站受省农业厅委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我站将在网上公布。请各单位及时与我站质量管理科联系或登陆湖北种业信息网查询,确认考核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考核。
根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统一安排时间,我省的考核工作初步安排在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请广大参考人员抓紧时间复习备考。
申请材料寄送至: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8号湖北省种子管理站质量管理科
邮编:430070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传真:027-87394014
附件:1.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
2.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
二00九年五月四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 |
2.附件2: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