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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09年小麦种子生产田田间检验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5-13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687
 

有关市种子管理站:

    根据农业部2009年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我省小麦种子生产状况,我站决定于5-6月在全省开展小麦种子生产田田间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各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制定本市小麦种子生产田检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检验企业、检验品种和检验内容,并于5月10日-6月5日对各县小麦种子繁种田进行抽查,抽查比率不低于40%。

   2、各县种子站于5月5-25日对本县小麦种子生产单位和制种田实行100%检验。上年监督抽查、秋季市场抽查不合格企业、投诉举报企业作为检查重点。

   3、省站组成监督检查小组,5月12-25日间对重点县(市/区)、重点小麦品种繁殖田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率为10%。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我省小麦主推品种和小麦原种繁殖田为主,主要检查种子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与生产田相符情况;种子田生产档案;小麦种子生产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生产田隔离条件、去杂及防杂保纯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级种子站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履行种子质量管理职能,加强对小麦种子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督促辖区内企业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抓好抽穗期田间管理,提高小麦种子质量,为秋播小麦良种补贴和市场供种提供优质种源。检验员检查时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并自觉接受被检单位的监督。

    2、检查组采取不定期、不定时、随机、随地的方式对种子生产田进行检查。此次抽查结果,将作为今年秋播小麦良种补贴种源采购和市场供种及申报生产许可证的重要依据。

    3、被检企业要高度重视种子生产过程的田间检验,加强全程跟踪和质量监控,积极配合检查,不合格企业要认真及时地完成整改。

    4、各市种子站要根据本通知要求, 确定专人负责种子田检验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检查总结报省种子站。

                                      二00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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