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废止原农业厅农作物种子加工贮藏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内农种站行发[2009]32号
各盟市种子管理站:
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废止原农业厅农作物种子加工贮藏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内农牧办发[2009]40号)要求,原农牧业厅农作物种子加工贮藏技术资格证书将于2010年5月1日全部作废。为不影响我区种子企业发展,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准备用2009年5月到2010年5月的一年时间在全区范围进行种子加工贮藏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各盟市种子管理站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参加人员统计工作,请于5月底前将准备参加自治区种子加工贮藏技术培训班的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行业发展科,以便于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考核工作。
联系人:马晓明 王亚鑫
联系电话(传真):0471-6286603
电子信箱:hyk@nmseed.com
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废止原农业厅农作物种子加工贮藏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内农牧办发【2009】40号)
二00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