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农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9号)、《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农业部公告第530号)的规定,我厅委托贵州省种子管理站具体承办种子检验(人)员资格申请相关事宜。为了确保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各级种子管理站、种子生产和经营单位从事种子检验工作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检验(人)员资格:
1、具有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
2、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二、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检验员资格的提供以下材料:
1、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用A4纸打印);从事种子检验人员可单独申请扦样员、室内检验员或田间检验员中的1项资格,也可同时申请其中2项或3项资格;
2、学历证明复印件;
3、拟受聘单位(种子管理站或企业)出具的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4、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其中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二)已经获得种子检验(人)员资格中任意1项获2项资格的,只需提供种子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及受聘单位证明。
三、时间安排
申请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
四、考核方式
检验(人)员资格申请的考核采取资格审查、理论知识书面考试、操作技能现场考评的程序进行。
五、其他
考核地点和时间由贵州省种子管理站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公布。
申请材料寄送至: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
贵州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邮政编码:550001
联系人:黄剑琴 滕安平
联系电话:0851-5285860(传真)
注:各市(州、地)种子管理站负责通知各县种子管理站和有关种子企业
附件:种子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
相关附件: 1.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