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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玉门加强制种基地管理 促进高效产业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5-21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54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甘肃省玉米杂交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秩序,玉门市种子管理站组织专门力量,从3月23日开始至3月31日,利用9天时间对全市申请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认定证书》的24个村民委员会的生产基地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实地考察,并对2009年在本市辖区内进行农作物种子生产的16家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负责人的相关证件等资质情况进行了详细查验和登记备案,为进一步加强种子生产管理奠定了基础。现将制种基地认定情况编入种业信息,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
    一、农作物制种基地认定情况
    1、基地认定情况。玉门市现辖10个农业乡镇(不包括独山子乡),50个行政村,247个村民小组,20790户农户,耕地面积25.83万亩。2009年,按照市农牧业局《关于颁发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认定证书的通知》(玉政农发[2009]27号)要求,通过乡、村逐级申报审查,申请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认定证书》的村民委员会共24个,分布在玉门镇、下西号乡、柳河乡、黄闸湾乡、赤金镇、清泉乡6个乡镇,6个基地乡镇现有耕地面积166380亩,计划制种面积16400亩,占总耕地面积的9.86%。经我站进行实地考察和与村组干部、农户代表座谈了解,全部具备了发展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的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已申请的24个村全部依法颁发了《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认定证书》,并进行了登记备案。
    2、生产企业审查备案情况。通过逐乡、逐村进行调查,今年在我市辖区内进行农作物种子生产的企业有16家,计划安排各类农作物种子生产面积16400亩,其中:玉米3000亩,葵花1500亩,瓜菜11900亩。经过我站对生产企业所有证照和相关资料进行详细查验,手续齐全、已登记备案的有6家,其他10家仍在提供相关资料和办理登记备案过程中。
    二、存在的问题
    2009年,是我市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工作的第一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农村基层干部认识不明确。部分乡村干部对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工作认识不明确,责任不到位,在具体申请和办理过程中重视程度不够,对在本乡村落实制种企业的详细情况不完全了解,对具体生产的作物品种、面积、地点等情况掌握的不详细,给基地考察认定带来诸多不便。
    2、农户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个别村、组干部和农户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盲目听信个别企业的宣传,不认真查看企业的资质和相关证件,随意接受和落实农作物种子生产面积,给正常的生产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3、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的问题屡禁不止。个别无证或超范围企业和外来生产商贩无视法律法规规定,随意在部分乡、村、组私自安排玉米杂交种生产,导致企业之间、农户之间隔离区无法调整,相互制约,严重扰乱了我市农作物种子生产秩序。
    4、制种企业生产技术力量薄弱。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技术要求高,而部分农户的科技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加之个别企业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从播前技术培训到整个生产过程中技术指导不到位,导致部分农户不能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规范操作,使所生产的种子产量低、质量差、经济效益不高,在兑现合同时企业和农户产生意见分歧,甚至发生纠纷,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生产企业诚信度不高。个别企业片面追求自身利益,企业间不能相互配合协调,无原则地争抢基地,给农户乱承诺,甚至在收购种子时压级压价,严重损坏了农民利益,挫伤了农民发展制种产业的积极性,给全市种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制种基地管理的对策措施
    根据《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玉米杂交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发展的实际,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种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农户对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工作的认识,为全面落实制种基地认定制度奠定思想基础。
    2、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考察认定基地,严把农作物种子生产准入关,坚决杜绝无证生产和超范围生产农作物种子的现象,以科学的管理来规范我市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秩序。
    3、加强基地监管,严格生产程序。定期对农作物种子生产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抓好种子生产质量关,防止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
    4、加强组织协调。乡镇要加强制种基地管理和指导,按照“一特四化”农业发展目标,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依法维护好种子生产企业、种植农户和村民委员会三者的利益,以达到互惠互利、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目的,促进我市种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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