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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做好水稻大豆高产创建工作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14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564
 

山 东 省 发 电

发电单位 山东省农业厅                      签批盖章 王培泉


等级   •明电                          鲁农发电〔2009〕5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稻大豆高产创建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农业局、县(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2009年全国粮棉油高产创建工作方案》要求,今年我省筛选确定郯城、鱼台、莒县3个县为水稻高产创建示范县,梁山、嘉祥、菏泽市牡丹区、东明4个县(区)为大豆高产创建示范县。目前,水稻、大豆正处于生长管理的关键时期,为扎实推进高产创建活动,确保圆满完成水稻、大豆高产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市及示范县(区)要高度重视,把水稻、大豆高产创建活动作为当前秋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玉米水稻花生大豆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生字〔2009〕8号)要求,成立高产创建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明确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责任人,明确任务目标,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水稻、大豆高产创建示范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搞好技术指导

  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重点指导示范区农民做好以施肥、浇水、病虫草害综合防治为重点的中后期田间管理工作,解决好高产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对各示范片种植的品种、播期、播量、规格、施肥、浇水等技术指标,进行建档立卡,搞好每个生长时期考查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意见和措施,为实现高产丰收提供技术支撑。

  三、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省厅将于近期对水稻、大豆高产创建有关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请各示范县(区)将水稻、大豆高产创建工作前期开展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以书面形式于8月10日前报省厅生产指导处和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尹秀波,联系电话:0531?67866155,E-mail:yinxiubo@sdny.gov.cn。

 

                              山东省农业厅
                              二00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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