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作物种子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琼农字〔2009〕147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农委)、农技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2009年农作物种子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条件
(一)种子检验员
1、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中从事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
2、具有农学、生化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的学历;
3、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种子检验人员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种子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
2、具有农学、生化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的学历。
二、申请材料
种子检验员分扦样员、室内检验员和田间检验员三类(种子检验人员分扦样、室内检验和田间检验三类),报考人员可以申请其中一个类别的资格,也可同时申请两个或三个类别的资格,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
(二)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其中1张粘在申请表上);
(四)报考种子检验员需提供受聘检验机构出具的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三、申报和受理
全省农作物种子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由省农业厅委托省种子站负责实施,各有关单位请于2009年7月28日前将报考人员名单及报考类别报海南省种子站,并于7月31日前将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送交或邮寄到省种子站,以便做好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工作。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8月15日-16日进行,考试地点由省种子站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考试内容以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组织编写的《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学习读本》为主,需购买《读本》的人员,请与省种子站联系。
联系人:庄耿球、钟兆飞,联系电话:65343126,传真:65390411。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73号,邮编:570203。
附件: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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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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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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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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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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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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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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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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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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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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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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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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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检验技术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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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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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包括工作、培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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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种子站审查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农业厅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检验员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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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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