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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补贴玩“数字游戏” 惠农政策如何真惠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27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930
 

 

    记者 茆琛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从去年起,重庆奉节县吐祥镇复兴村两千多农民应领的种粮直补款,不是金额“缩水”,就是“不翼而飞”,村里原来的老会计和几名有高中文化的农民经过反复调查惊异地发现,大家的种粮直补款,被村支书和几名村干部用造假帐的方式冒领,这些干部通过虚报种粮大户、在粮食补贴花名册上造假、扣留部分农民账户存折冒领种粮直补款等招式,贪污2千多农民的国家种粮直补款近8万元。更令人气愤的是,一些被干部列于名单之上领取种粮直补款的村民,已去世数年……

    花名册上的“死魂灵”

    在复兴村种粮直补金花名册上,一些村民发现,去世的村民名下,也列有领取直补金的数额。

    村民张志贵、张世祥等告诉记者,发现复兴村重量直补款的问题后,他们向吐祥镇索取了“复兴2006--2008年粮食补贴花名册”。村民们惊奇的发现,花名册上的名单比实际村里的人口多了72人,已经过世的人,已经将户口迁离复兴村的人还在“领取”粮食补贴。花名册上,一些名字甚至是重复的,这表明,有的人一年领取了双份种粮补贴。

    复兴村1组村民王大才已经过世多年,土地早已分给他人。却还在补贴花名册上,按照3.2亩土地面积,在2008年领取了319.3元粮食补贴;复兴村1组的王光兵两次出现在花名册中,一次名下土地为3亩,去年领取的粮食直补金为299元,另一次名下土地则变为3.2亩,去年领取的粮食直补金为319.3元。复兴村1组的冉玉璧同样在花名册中出现了两次,重复领取了粮食补贴99.78元,但她本人称并不知情;村民刘自杰的土地已经转包给村民王守英,仍然在花名册中按照3.7亩的土地面积,领取470多元的粮食直补金……村民黄守维告诉记者,村干部刘书秦还将母女、夫妻等一户人分两户登记,重复领取补助。刘书秦将这些名字的账户存折掌握手中,套领国家粮食直补金。

    村支书的“数字游戏”

    吐祥镇复兴村农民反映,刘书秦等村干部玩弄帐面数字,欺上瞒下,骗取、侵吞种粮直补款。

    “数字游戏”一:缩减村民实得面积,使村民人均少得种粮直补款30.5元。

    吐祥镇复兴村2004年上缴农业税人口总数为2496人,复兴村原村会计黄俊岗告诉记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复兴村2008年粮食直补面积应为3640亩,2008年,国家下发给复兴村的种粮直补金额为32万5千多元,人均应为130.28元。

    黄俊岗说,刘书秦有两本帐,在申领种粮直补款时,按照3640亩领取。在发放种粮直补款时,另造名册,以约2765.8亩,人均99.78元的标准发放种粮直补款,使2千多农民年人均少得种粮直补款30.5元。

    “数字游戏”二:以亲属名义虚报种粮大户,将多余面积分摊,冒领种粮直补款。

    吐祥镇复兴村村民反映,刘书秦通过虚报种粮大户的方式,将870亩土地分摊到亲属和一些村民名下,骗取种粮直补金。

    根据举报农民提供的复兴村种粮直补大户名单,复兴村共有58名种粮大户。名单上,记者看到,村支书刘书秦名下土地有23.6亩,妻子陈金美名下有土地26.1亩,刘书秦父母名下的土地为45.9亩,刘书秦岳父母名下的土地为47亩。2008年,刘书秦全家6口人按照142亩土地,领取了国家种粮直补金1.26万余元。在同样的名单上,复兴村村主任李纯海和妻子名下共有约50.5亩土地,去年领取种粮直补金4500多元。现复兴村村会计代锋有22.43亩土地,去年获得的种粮直补金为1951.99元。

    此外,复兴村种粮直补大户中,还有刘书秦的亲属、代锋的妻子和父母亲等人,村民说,复兴村人多地少,一个人有5、6亩地就可以说是当地的“种粮大户”,这些动辄二十多亩地的种粮大户名单都是村支书和村主任、村会计三人捏造的,“种粮大户”名下共1205亩土地,实际土地仅300多亩。刘书秦一家实际仅有7亩土地,村会计代锋一家有4亩土地。刘书秦将账户存折掌握在自己手里,将领取到的10万多元钱按照名单人员名下的实际亩数向他们发放种粮直补金,剩余870亩土地的种粮直补金至今不知去向。

    惠农政策如何真惠农?

    复兴村村民黄守维告诉记者,村民将刘书秦等干部的贪污行为和证据向重庆市市长信箱举报后,吐祥镇纪委和镇财政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核查,通过市长信箱【2008】22198号回复,记者看到,调查结果认为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奉节县检察机关已对刘书秦等干部立案调查。

    按照中央的要求,有关部门在兑付农民种粮直补资金时要做到“五到户”、“六不准”。

    “五到户”指: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六不准”是:不准虚报冒领补助资金,不准由村组集体代领补助资金,不准用补助资金抵顶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不准借发补助资金存款折之机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不准无故拖延补助资金兑现时间。

    目前,少数村干部将中央的有关规定视若无物,其克扣冒领农民种粮直补款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败坏了党风、政风。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有关人士指出,要确保种粮直补金及时、顺利发放,基层政府必须要从两方面入手,首先要针对相关人群进行专项法制教育和宣传。这需要面向主管领导、种子销售商、村民委员会干部和村民等进行宣传,阐明套取直补款可以构成贪污罪或者诈骗罪的道理,使村民知道帮助相关人员兑现款项(取款或者提供卡、存折等)属于违法行为,甚至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堵住了取款这一环节,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这种犯罪发生。

    其次,应完善发放种粮直补的有关公示程序、加强对公示的监管。一方面,除了在村委会上报乡镇前、在乡镇上报农业局前要公示,同时也要求在农业局、财政局核准后,对核准数据在乡镇、村委会再次公示;另一方面,建立一种权威机制,对上报前公示的数据与上级最终核准返回的数据进行对照,确保不会出现未被公示而被核准的情况。此外,还应当在广大村民中加强宣传,要求他们对公示数据进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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