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种局函?2009?14号
关于规范农作物种子标签标注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种子管理处(站)、有关种子企业:
《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已发布实施多年。省种子管理局多次对《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进行宣贯讲解,但种子市场仍有部分企业的种子标签存在一定的问题,为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种子标签的标注,指导种子企业正确使用标签,达到明示质量信息,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督的目的,根据《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等有关规定,省种子管理局编制了农作物种子标签示例(见附件),请各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
1、国内生产玉米杂交种标签示例
2、国内生产玉米药剂处理种子标签示例
4、国内生产大豆(水稻)药剂处理种子标签示例
5、国内生产非主要农作物标签示例
6、国内生产非主要农作物药剂处理种子标签示例
二00九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规范 种子 标签 通知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200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