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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两杂”种子收贮监管工作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01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403
 

川农业函[2009]502号

关于做好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收贮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牧)局(农委),各扩权试点县农业(牧)局:

    今年,我省种子生产遇到诸多困难,制种基地落实较难,种子生产期间,雨水偏多,水稻秧苗素质较弱,部分田块花期不遇。目前,已进入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生产的收贮关键期,为维护种子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促进种子生产基地的稳定发展,确保来年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特就种子收贮监管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种子收贮监管工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两杂”种子收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本地区每一个制种企业、每一片制种区域、每一个生产品种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要严格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任务到人,务必做好种子生产和收贮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我省“两杂”种子收贮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调引导,合理确定种子收购价格

    种子收购价格事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等各方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收贮秩序的正常开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各种子生产利益相关的组织、企业及个人遵守制种合同,合理确定“两杂”种子收购价格。对发生的分歧要组织协调,协商解决。

    三、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种子收贮工作正常进行

    “两杂”种子收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到他人种子生产基地套购、抢购种子的违法行为。在杂交水稻种子的收贮中,对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企业要做到“全产全收”,不得“压级压价”。对杂交玉米种子的收贮,要特别重视调入品种的真实性。要严把种子的发芽、水分和纯度关,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种子质量抽查和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

    四、维护种农利益,确保及时足额兑付种款

    种子收购款能否及时全额兑付涉及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督促种子生产企业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按合同将种款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不得打白条和以任何理由拖欠制种农户种款。

    各地要加大对广大制种、用种农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除各种生产用种隐患,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对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收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种子企业诚信档案,对不遵守合同、不讲诚信的企业,要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00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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