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种子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明确会员单位身份,提高会员单位知名度。自治区种子协会将向已交纳会费会员单位颁发会员铜牌匾,会员牌匾有效期为三年。请各会员单位按照“内种协[2009]8号”文件中《内蒙古自治区种子协会四届会员会费管理办法》标准,于2009年7月31日前交纳会费,逾期未能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退会,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种子行业不守诚信单位(黑名单)。请常务理事单位(各盟市种子管理站)协助督促所在辖区会员单位及时交纳会费,会员单位交纳会费后,请及时联系种子协会秘书处索要票据。(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协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市青城支行;帐 号:05-490101040005491;联系电话:0471-6286603)
为推进我区种业健康发展,自治区种子协会将在会员单位内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在评选活动期间,协会不再向会员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活动旨在提高我区种子行业诚信度,加强行业自律,加快种子企业发展步伐。评选活动采取盟市推荐,专家评审,网上投票三种方式进行,协会颁发“内蒙古自治区种业诚信单位”牌匾,并对部分诚信单位的产品实施“电子防伪”标识,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种业信息网”进行宣传,以资奖励。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09年7月31日,网上投票时间:2009年8月10-20日,公布诚信单位时间:2009年9月1日。
附:内蒙古自治区种业诚信单位推荐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协会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