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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开展"两杂"种子生产田检工作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06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471
 

关于认真做好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生产田间检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
    目前我省杂交水稻、杂交玉米(以下简称“两杂”)种子生产进入抽穗扬花、除杂去劣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明年供种质量,从源头上严把种子质量关,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两杂”种子生产田间检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花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督促企业抓好种子生产田间质量管理,认真组织持证田间检验员做好种子生产田间现场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务必依法处理。
    二、检查内容
    各地在检查中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主要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种子生产单位是否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所生产作物的品种、地点等内容是否与种子生产许可证相符;
    (二)种子生产单位是否制定种子质量保证措施,种子生产田隔离条件、所采取的田间去雄、去杂、去劣等措施是否符合种子生产技术规程要求;
    (三)种子生产是否建立生产档案,有无详细、具体的种子质量管理与控制活动等记录;
    (四)种子田受病、虫、杂草危害和其他灾害情况;
    (五)调查品种真实性和田间散粉株率、纯度。
    三、检查形式
    各市(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的“两杂”种子的田间检验工作。各县种子管理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两杂”种子生产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验,认真调查生产的品种、面积及隔离、质量措施等情况。各市(州、地)种子管理站对辖区内“两杂”种子生产的主要集中地区、重点基地、重点种子企业进行抽查。
    四、结果处理
    各级种子管理站对“两杂”种子生产田间隔离和花期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开具“种子田间生产质量整改通知书”,要求生产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到期后,及时现场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强制企业报废处理。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生产的一并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花检工作结束后,请于9月30日前将花检工作总结报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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