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
秋播种子市场即将启动,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办发[2006]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秋播种子市场监管力度,我厅决定近期开展全省秋播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管理相对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门店、仓库;经营小包装种子经销户的销售门店。重点关注近2年出现种子案件和纠纷的企业和门店。
2、作物:主要是油菜和小麦。重点为:8、9月份为油菜,10月份为小麦。其中非双低油菜为重中之重。
3、违法行为:所有违反种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审先推和假冒伪劣行为。其中,重点打击去年在我省种子市场上出现的如四川邡牌种业有限公司、四川蜀龙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粮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国博种业、四川龙安种业、安徽金大地科贸有限公司等公司经销的未经我省审定或适宜种植区域不含我省的带“德”字头的油菜品种。
4、区域:重点检查秋播作物主产区,种植业产业化重点县市为重中之重。其中,油菜为武汉、黄冈和江汉平原;小麦为荆门和鄂西北地区。
二、检查内容
1、企业资质。检查分装种子的企业是否办理了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代销和经营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的经销户是否办理了《登记证明》和《营业执照》;
2、种子质量。对辖区内销售的商品种子开展监督抽查,检测种子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3、品种合法性。检查主导品种公告是否张贴,销售的品种是否通过我省审定或经国家审定且适宜种植区域包括我省,以及是否经省市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了引种公告;
4、种子标签。检查种子标签是否符合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和省政府278号令的有关规定,有无误标、漏标和夸大宣传的现象,看标注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是否失效或伪造、变造;
5、经营档案。检查种子经营企业和种子经销户是否建立了种子经营档案以及档案是否规范;
6、种子广告。检查种子企业发布、张贴的种子广告是否符合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是否有虚夸现象。
7、承诺经营。检查种子经营者是否与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种子管理机构签定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书是否张贴在经营场所的醒目处。
三、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分普查和抽查两个阶段。8月上中旬为自查阶段,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自查清理工作。要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农作物种子经销户检查率100%,市场销售的种子检查率要在50%以上;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检查率100%,市场销售种子的检查率要在30%以上。8月下旬、9月初为省级抽查阶段。
检查形式分明查、暗访两种。自查阶段,省里将派检查组到各地暗访,了解各地秋播种子市场及工作情况,制定下一步监管打击重点。抽查阶段,省里将抽调市(州)种子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执法交叉检查,检查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各市州要相应组织开展本地的抽查工作。
四、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束后,省厅将适时向全省农业系统发布检查情况通报,对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表扬,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点名批评,对一般违规经营企业依法责成当地处理,案情重大、情节严重、情况复杂的将依法责成市级种子管理机构或省种子管理站直接查处。各地要做好本地相应的检查情况通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着眼长远,建立机制。要着眼长远,建立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明确分工,做到上下互联,左右互通,实现全省监督检查工作互联互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形成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全省一盘棋的局面。
2、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项检查工作实行属地监管工作责任制,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合理安排,明确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有序,取得实效。
3、规范程序,依法实施。各地要组织学习《种子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实行统一检查规则、统一判定标准、统一检查文书,做到有章可循。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检查,如实记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自觉树立良好的廉洁自律形象。
4、严格检查,严处违规。今年秋播种子市场形势不容乐观,油菜品种的未审先推问题、非双低问题,小麦种子的发芽率和供应问题都将会给监管带来难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早部署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增加市场检查频率,加大事前预警、劝退和劣质种子案件查处力度,结合主导品种宣传和违规品种曝光,严防隐患种子下田。对顶风而上、不听劝阻的违法者,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一查到底。同时,对性质严重、数量较大、影响较坏的种子案件,要及时向上级种子管理部门上报处理进展情况,适时在新闻媒体曝光,扩大宣传效应,震慑违法行为,提高种子管理部门的威信。
5、注重时效,及时报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好措施和典型经验,分析当前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并形成文字材料,连同附件,于10月20日前上报省种子管理站(同时报电子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便于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联系人:许祖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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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