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生字〔2009〕23号
关于加强2009年度小麦良种补贴项目
良种准备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
今年是我省小麦良种补贴全覆盖的第一年,也是为今后小麦良种补贴顺利开展打基础的关键一年。目前,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已进入良种准备和供种的关键时期,为严格履行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规范补贴项目实施,切实落实好小麦良种补贴政策,现就做好有关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各市农业局是所辖项目县(市、区)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管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小麦良种补贴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良种准备和项目供种工作,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二、严格把握监管的重点和关键环节
1.对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局,特别是今年新增加的项目县(市、区)农业局,监管的重点是:是否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是否与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确定的供种企业合作,以及项目各项任务落实的情况等。
2、对各供种企业,要重点检查是否在项目县(市、区)农业局的指导和监管下,严格履行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全省统一政府采购合同,积极做好良种准备,及时全面做好良种供应和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1)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确定的供种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转让行为;
(2)供种企业良种准备是否充足,各品种、数量是否与政府采购合同相符,品种是否真实,种子是否经过精选、包衣、包装,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经过检疫,是否符合“供种企业在供种前一周内,必须向项目县农业局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近期(供种前30天内)种子质量检测报告。并出具相关检疫证明,确保种子质量和检疫合格”的要求。供种企业在供种时是否留样备检。
(3)供种企业是否有60%以上的良种包装为与项目县亩标准播量相对应的包装,是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有关种衣剂生产厂家、产品、药种比、种衣剂数量、包衣数量、相关措施的条款,种衣剂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鲁农生字[2006]8号文要求分批次封存小样备检。
(4)农户负担的良种款的收取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分品种优惠供种价格,有无变相加价行为,项目县农业局是否协助供种企业按实际供种量向购种农户收取,能否在供种完成的同时完成收取工作。
(5)是否按照确定的亩标准播量供种,是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有关供种的相关规定,图表册卡是否齐全规范,是否按要求填制供种清册电子档案,是否按要求进行两次公示,是否送种到村,供种到户。
(6)供种企业是否在项目县农业局的指导与配合下,向农户发放品种栽培技术资料,抓好项目区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培训、指导;项目县是否落实实施方案确定的亩标准播量,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是否制定和落实因播期、墒情变化调整播量预案和供种保证措施,防止品种人为混杂。
三、指导企业安排好良种繁育基地
各市农业局要会同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局指导本辖区主要小麦种子生产企业规范建立良种繁育基地,重点落实好繁育品种、繁育面积和繁育地点,为明年小麦良种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四、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各市农业局对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项目县(市、区)一旦出现重大违约行为和种子质量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记录在案。要切实加强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的重点查办,对检查、查办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与成交供种企业配合不好、指导协助和监督不力的项目县(市、区),要记录在案,并在今后良种补贴及类似项目安排中给予一定惩罚。对不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供种企业,要及时做好违约行为记录,在今后的良种补贴项目全省统一政府采购工作中,提出不良记录举证,坚决予以淘汰。省厅将加强对项目县(市、区)良种准备和项目供种工作抽查,对种子质量、种衣剂质量、包装标识等进行全面取样监督检查。
二00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