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保护即是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一个植物新品种权相当于一个专利。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实质是推进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它对提高育种者和农业科技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谁获得品种权越多,谁在国际农业产业竞争中就占有主导地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纲要》精神,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的正常实施,加强我省育种家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我省植物育种家之间、育种家和品种权保护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我省育种家的品种权申请技术水平,进一步推进云南省育种者和企业的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提高云南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云南植物育种和农业产业的发展。基于此,质标所与教育培训处刘关所处长、学院许明辉院长(教育培训处副处长)、朱焰副处长等领导多次会议讨论协商并报院同意,2009年8月6日-8日,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主办,我院质标所、教育培训处和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昆明)分中心,云南省作物学会共同承办的“云南省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技术培训班”顺利开班并圆满完成全部培训计划。
参加培训的有来自我省知名的种业公司和花卉育种公司、13个地州的农业科学研究所(院)、省热带作物研究所、文山三七研究院及我院各研究所等单位近80名学员。会上,质标所编制并印发了170多页10多万字的培训教材。质标所黎其万所长、教育培训处副处长、学院院长许明辉参加了会议。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昆明)分中心主任范源洪,省农业厅科教处段洪文副处长出席了开幕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培训班还有幸邀请到农业部发展中心保护处吕波处长、测试处唐浩博士就“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申请程序解读”“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状况”作了精彩讲解。会上,楚雄州农科所黄光和所长针对本所的获权品种实施方面的成功经验作了介绍;昆明分中心副主任张建华研究员、测试人员王江民副研究员、刘艳芳硕士向学员们讲解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中的技巧问题和需要注意的细节、DUS测试的意义和通途等。会上,育种家和分中心就如何更好的申请品种权保护、昆明分中心如何为育种家提高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最后,质标所罗红副所长结合质标所提出的“三个一工程”(一本书,一支队伍、一个平台),作了“把握机遇 熟悉规则 超前谋划 科学发展”的总结发言,希望通过此次培训,探寻科学的合作方式,实现科技与经济的互动与双赢,为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而不懈努力。罗副所长强调:质标所产业工作要按院党委工作部署,围绕院三项重点工作和“八百双倍增工程”目标,达到“抓服务 搭桥梁 建平台 促发展”的目的,以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云南“三农”工作科学发展。
通过此次培训取得了如下成效:
一、让学员们深入了解了UPOV发展历程、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动态和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及其实施取得的显著成效。提出了推进我省植物新品种保护需要解决问题。
二、就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申请程序对学员们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了几个技术问题的把握有利于提高品种权申请的成功率和速度:(一)近似品种是申请品种的对照,合适的近似品种往往有利于申请品种的审查授权。近似品种必须是:同一类型、共知公用、血缘较近、最相似性;(二)合适的命名,指出了不能用作命名的九个方面;(三)新颖性的变通;(四)最佳申请时间的确定;(五)按时缴费;(六)积极实施。
三、让学员们深入了解DUS测试的实质,明确了加强DUS测试技术创新研究有利于我省及其周边地区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品种、种子市场的技术管理。指出DUS测试是植物新品种保护实质审查的关键,是获得授权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植物育种评价,品种真实性鉴定,种子(种苗)纯度的质量监测等关键技术。
四、通过讨论,大家认为云南作为植物王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潜力巨大。下一步需要:(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育种家的新品种权保护意识;(二)建立DUS测试技术创新体系,在测试技术研究方面给予稳定支持;(三)建立种子市场管理、育种、DUS审查、行政执法、法律维权的联动体系;(四)重视维权、加大假冒、侵权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真正使育种者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从而提高他们在育种创新和品种权保护方面的积极性。(张建华 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