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种子)发[2009]18号
关于开展2009年小麦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有关种子检验机构: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提高我省小麦种子质量水平,确保今年小麦供种质量,促进种子市场健康发展,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根据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质发[2009]1号)的要求,省农业厅、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冬小麦主产区组织开展小麦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承担我省09年秋季小麦供种任务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抽查小麦大田用种。良繁基地项目建设企业,抽查小麦原种。2008年小麦抽查不合格企业为必查单位。
二、抽检分工
本次抽查工作由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以下简称省种子检验中心)等4单位组织实施(详见附表1)。检验项目为净度、发芽率、真实性和品种纯度、水分四项。
室内检测项目由各检验机构完成。品种纯度由省种子检验中心统一组织同期种植鉴定。
省种子检验中心负责完成抽查结果汇总、上报。
三、时间安排
1、8月25日-9月15日,各种子检验机构完成扦样工作。
2、9月30日前,各种子检验机构完成室内三项检验,并告知受检单位。
3、9月25日前,各种子检验机构把纯度样品送省种子检验中心安排田间小区种植鉴定。
4、2010年5月25日前根据小区种植鉴定结果发送检验报告。
5、2010年6月上旬省种子检验中心将结果汇总报省农业厅和省工商局。
6、省农业厅和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结果。
四、抽查数量
大田用种供种企业抽查2个种子批,良繁基地建设企业按所繁品种各抽取原种1个种子批,其中上年抽查不合格企业抽查不少于3个种子批。
五、工作要求
1、各承检种子检验机构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工作方案,于8月30日前报省种子站,并领取监督抽查通知书。
2、每组扦样员不少于两名,且至少一人为持证种子检验员。扦样时,扦样员须向受检企业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和监督抽查通知书,认真检查有关企业的种子质量档案及种子包装、标签、标识情况,正确实施扦样、封样,如实填写扦样单,秉公执法,不徇私情,自觉接受被检单位的监督,并就扦样工作写出书面总结和建议。
3、受检单位应主动向扦样员介绍小麦种子生产经营情况,积极配合扦样员完成扦样任务。各市县农业局、工商局及种子管理站要做好协调工作,协助扦样员完成抽检工作。
4、本次抽查是省农业厅和省工商局安排的监督抽查任务,无正当理由被检单位不得拒绝扦样,否则以质量不合格论处。因故不能按时接受抽查的企业须写出书面材料证明,由各市种子站核准后签署意见报省种子站。
二00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