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上旬以来,区种子站不断接到群众反映:少数水稻品种零星出现,已到水稻收获季节,叶色怎么不转黄,到田间仔细观察,才发现水稻穗子结实差,与邻近其它品种田块简单比较,其它田块正常,于是推断种子质量问题,要求零售商给予赔偿,协商不成,纷纷到有关部门反映,反复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
区种子站高度重视这些信息,一是向镇(街)及时印发了《农民遇到种子质量问题,如何维权》的技术资料,从品种是否通过审定,植株长势,植株高度、抽穗时间、病虫危害,偏施氮肥等几方面进行分析,解答种子质量纠纷的类型及不同类型的维权方式;二是专门安排技术人员电话接受群众反映,解答群众疑问;三是深入田间实地查看,找出问题原因,分清责任,指出补救措施。
通过客观分析,对确因种子质量问题给农民造成的损失,区种子站对经营者给予严肃查处,挽回农民损失;对因审定合法品种,因特殊时段、特殊气候对水稻结实造成的影响,种子经营者无赔偿义务,经营者为提高自身经营信誉,做好当事双方的工作,可作适当补偿。区种子站并向农民宣传《种子法》对种子质量问题赔偿的有关规定,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