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百色讯 (记者奚振海)花近百元买来的玉米种子,因发芽率低,导致12亩玉米地几乎颗粒无收。近日来,百色市农妇郁某因买了旧种子,苦恼不已。如今,郁某又遇到了新难题:因赔偿问题,未能与卖种子的农技部门达成一致,鉴定种子是否有问题,成了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然而,三四千元的鉴定费用,却成了她面前一个几乎迈不过去的槛。
据郁某介绍,今年4月24日,她到百色市农技站花96元购买了13.75公斤桂单30玉米种子。第二天回家播种,到了第七天,发现破土而出的玉米苗寥寥无几,她刨开一看,发现不少种子都已腐烂。
发现这一情况后,郁某赶忙去农技站,可工作人员却并不承认卖过种子给郁某。而郁某一时又找不到当时的发票,所以先后去农技站几次都没有结果。
两个月后,郁某找到了购买玉米种的发票,这回农技站承认种子是他们卖的,并口头承诺可以赔偿损失。郁某说,她用这些玉米种,种了12亩多的地。郁某说,目前玉米价格约为1.5元/公斤,按700公斤/亩的产量计算,她的损失在1.2万元左右。这还不包括平整土地的费用和误工费。
郁某出示的发票复印件上,写的是桂单30(旧种)字样。郁某说,播种后,还剩下了约1.5公斤的种子。包装袋显示,这批种子是2007年9月份和10月份,由广西种子公司生产的。
见农技站久久不赔偿,郁某于是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据当地工商部门称,12315工作人员曾几次找双方调解,但因为双方分歧较大,最终无法达成一致。8月25日,工商部门出具调解协议书,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
据农技站负责人介绍,2008年剩下的桂单30旧种有45公斤左右,除了卖给郁某的,还有约30公斤全部卖到了凌云县,后来农户反映说有部分不出芽,他们就补了一点种子给对方。他说,如果发芽率低,郁某应该及时来找他们,通过补种、追肥等措施,也可以确保产量。可是直到7月4日,郁某才拿着发票找他们,要求赔偿种子款,他们也退了种子款。到8月5日,郁某又找上门来要求赔偿损失,他们不同意,于是对方投诉到了工商部门。
记者又找到百色市农业局种子站了解情况,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种子法》没有禁止卖旧种子,旧种子因为休眠期长了,发芽率会有所降低,但是否是不合格的种子,要通过鉴定才能确定。
据介绍,鉴定种子是否有问题的费用并不低,因需到南宁请专家,所需费用要四五千元。
这位负责人同时认为,即使是新种,一般每亩地也要1.5公斤左右的种子,旧种的话更应该加倍。郁某13公斤多种子种了12亩多地后还有剩余,说明她播种量不够。他说,如果郁某和农技站不能达成协议,那双方只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了。
“四五千块钱,这么贵?”听到鉴定费用,郁某眼神一下子黯淡下来。她自言自语道:“收成没有了,怎么还这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