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报-中国企业新闻网江苏讯(图/文张忠朋 )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乡徐墩村林业组数十位村民反映,泗阳县四季青种业出售的“丰田旱稻一号”冒用品种审定编号。如今,稻田里水稻有的该收获,有的已经抽穗,而有的还在扬花,对此,村民们叫苦不迭,纷纷指责泗阳县四季青种业出售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的行为。
“四季青”开具的购种发票
据经销商姜广林反映,2009年5月20日,他从泗阳县四季青种业购买了600斤“丰田旱稻一号”水稻种子。购买时,他本想购买“绿旱一号”稻种,但泗阳县四季青种业老板潘晓伟告诉他,“丰田旱稻一号”和“绿旱一号”的成熟期是一样的,且产量远高于“绿旱一号”。于是,姜广林从该处购买了近600斤的“丰田旱稻一号”稻种,后以每斤5.5元的价格,分售给徐墩村林业组数十位村民。购买稻种时潘晓伟没有开具发票,姜多次找其索要,但每次不是不给就是借口不在。6月份,姜再次找到潘索要发票,问潘为什么不敢给他发票,是不是因为稻种有问题。潘告诉他说稻种没有经过国家品种审定,但“丰田旱稻一号”和“绿旱一号”的成熟期是一样的,且产量远高于“绿旱一号” ,并保证,不会出什么问题,如果有问题找他。几天后,姜再次找潘索要发票,潘不在。泗阳县四季青种业的周会计给姜开具了一张发票,开票日期为7月1日。
村民拔出未扬花的“丰田旱稻一号”
数月后,姜广林的担心还是出现了。村民们纷纷找他反映“丰田旱稻一号”存在的问题,即将到了该水稻扬花、抽穗的时候,而田地里的水稻参差不齐,有的抽穗了,而有的还未扬花。村民担心的是,一块田地里出现不同时期成熟的水稻,将无法收割,直接影响产量,只能眼睁睁看着该收割的水稻毁在地里。
四季青种业门市
事情发生后,村民多次找到姜广林要说法,姜广林将村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告诉潘晓伟。潘晓伟只是说没事,等到稻谷成熟时如果确是稻种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水稻歉收,由他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他始终不去田间看水稻长势,不和村民见面。村民担心,稻种经营老板口头承诺到时候完全可以不认账,再说到那时由谁来认定水稻的产量呢?他们想让潘老板签个协议,但潘不同意。
“丰田旱稻一号”品种说明书
2009年9月9日,在村民姜广林的引导下,本媒体来到了徐墩村林业组水稻种植区。同一块地的水稻,有的稻穗即将成熟,有的刚抽穗,有的刚刚“鼓泡”,而有的还没有秀花。村民吴佃山对媒体说,他当时购买了70斤的“丰田旱稻一号”稻种,种了7亩的水稻,就存在这些情况。和村民吴佃山同样遭遇的还有吴龙华、朱花宝等数十位村民,他们都购买好几十斤的的“丰田旱稻一号”稻种,所有的水稻田都种的该稻种。在田头,村民们纷纷向媒体表示他们的不满和担心:一季庄稼就这么被假种子坑了。
为弄清事实,本媒体来到了泗阳县四季青种业。四季青种业法人代表潘晓伟对媒体说,这些种子是他从安微进的货,由于稻种批量不是很大,他也没有和供货商要相关手续,他经营这么多年种子像这次出现质量问题还是第一次遇到。至于该公司共销售了多少“丰田旱稻一号”稻种,潘晓伟只说就几百斤,当媒体要求其提供进货发票,他称丢失。问及稻种销售到哪些地方,潘表示仅卖给了宿城区徐墩村林业组的村民。潘晓伟的说法遭到村民的质疑。
丰田旱稻一号包装
作为经营种子多年的公司,经销种子起码的常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储运、质量监测各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检疫证号、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号,标注内容应当和销售种子相符。
对于“丰田旱稻一号”稻种是否通过国家品种审定,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在村民提供的“丰田旱稻一号”(502-8)品种说明书中有多处和相关资料反映的情况不符。其品种审定编号为:国审稻2003026。经过查询,结果发现该审定编号对应的品种名称为旱稻502,由此可见“丰田旱稻一号”是在冒用国审编号。对于种子没有国审,泗阳四季青种业法人潘晓伟的老婆韩秀霞向媒体也证实了这点。至于生产许可证号(豫郑)农种生许字(2007)第0029号却查无此号。
由此,村民认为,泗阳县四季青种业公司有故意用假种子坑害农民的嫌疑,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稿时,史集镇村民反映,该镇部分村民从泗阳四季青种业也购买了上千斤的“丰田旱稻一号”稻种,如今面临着水稻谦收的处境。
泗阳县四季青种业公司将如何赔付村民的损失以及这样的种子是如何进入泗阳县销售的,本媒体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