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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要求做好粮食收购 确保种粮农民利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0-09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89
 

  据新华社电 在全国秋粮收购即将全面展开之际,国家粮食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粮食局及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记者8日从国家粮食局获悉,目前,全国夏粮、早稻和油菜子收购工作正在进行,全国秋粮收购即将全面展开。为此,国家粮食局在通知中指出,今年我国粮食生产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夏粮、早稻增产,秋粮播种面积增加,有望获得好收成。各级粮食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要根据秋粮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早安排和部署秋粮收购工作,要认真落实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的稻谷、玉米大豆国家标准,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把各项惠农政策惠及到广大种粮农民。

  通知要求各地督促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方便农民售粮需要。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和农村粮食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搞活粮食流通。企业要做好仓容、人员、器材等收购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收储能力,妥善解决好仓容问题。进一步加强仓储管理,切实解决粮食收购中的不规范行为,强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防范生产事故发生。要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农民售粮。要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得压级压价,不得给农民打白条。

  通知强调,中储粮总公司和地方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储备吞吐调节作用,为国家宏观调控和稳定市场粮价服务。当前特别要注意把握好中晚稻和玉米储备的轮换节奏,以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要继续做好最低收购价粮等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的销售工作,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安排销售数量,保证市场需要。各地要督促有关承储企业认真履行销售合同,及时组织出库,为秋粮收购腾出必要的仓容。

  通知还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动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农发行的大力支持,会同农发行与粮食企业共同搞好市场分析预测,配合农发行做好粮食收购贷款发放工作,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粮食企业入市收购,确保收购资金的需要,努力确保不因收购资金问题而影响正常收购,保证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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