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种未经审定 稻农损失严重
寿县农民投诉“创富”协优9308稻种 执法部门建议依法索赔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对于寿县寿春镇、双桥镇使用“创富”牌协优9308稻种的部分农民来说,今秋不仅没给他们带来丰收的喜悦,反而增加了减产的烦恼。
蒋福才是寿县双桥镇江拐村小圩村民组村民,9月25日,他来到报社投诉说,自己几年来都种“创富”牌协优9308稻种,亩产量一直稳定在1200斤左右。今年3月他又买了26斤协优9308,种了16亩水稻,眼看稻子即将收割,可是结实率非常低,只有半截稻穗灌浆,减产已成事实。
和蒋福才情况相似,寿春镇寿滨村村民顾广福说自家五兄弟中,有四家今年都用了“创富”协优9308,所种的30多亩水稻和去年收成相比,减产一半左右。
据村民反映,寿春镇、双桥镇部分村民使用“创富”协优9308,都是从寿春镇九龙街道一种子销售商王某处购买的,每斤13元,购种发票齐全。当地种协优9308的地块都出现了类似问题,其它品种的水稻生长一切正常。
村民对稻种产生怀疑,向寿县农委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投诉,并申请了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在此过程中,村民还吃惊地发现,“创富”牌协优9308根本就没有通过我省审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不能在我省进行销售、推广,系不合法品种。
从村民提供的“创富”协优9308稻种的外包装袋上,记者看到其对“产量表现”这样描述:“一般亩产650公斤,高产地块750公斤以上……协优9308经安徽、湖北、江苏等地多点大面积种植,表现出高抗倒伏、米质优、产量高等显著优点。”
既然“创富”协优9308未经我省审定,它是如何进入市场的?记者联系了寿春镇的种子经营户王某。王某承认,农户的稻种是自己销售的,此稻种是从寿县农华种业公司蔡某处批发的,共有600斤,已卖出588斤,涉及60多户村民的300亩水稻不同程度地减产。他说进货时并不知道该稻种未经审定,对于农户的损失,自己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寿县批发商蔡某。他认为,农户减产除了稻种因素以外,还受自然、气候等影响,不能把责任全部归咎给种子。此前也知道该品种未经审定,但有人要货他就从合肥创富种业公司进货了,其它没考虑太多。
对此事,合肥创富种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某说,协优9308稻种尽管没有经过安徽省审定,但经过了浙江省审定,也是往浙江销售的。他认为,寿县种子经营户没有创富公司的种子销售委托书和专用发票,购买协优9308是其自愿行为,出现问题与创富公司无关。对他的观点,安徽律维律师事务所齐文虎认为,即使是种子经营户自愿购买,种子出现问题生产商和销售商也应担责。
农户使用未经审定的种子,出现减产情况该怎么办?省种子管理站市场管理科负责人表示,经查“创富”协优9308未经我省审定,也未经我省农委引种,属不合法种子,农户可申请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若不服鉴定结论,也可直接向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申请二次鉴定。
寿县农委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说,9月7日接到农户投诉后,当日就立案,并组织专家开展相关调查取证、田间鉴定等工作,现已责令经销商对农户赔偿,并将视赔偿情况,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对其做出处罚决定。农户根据有关部门实际测产情况,有权向经销商索赔,经销商再向种子生产商追偿。赔偿数额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农户可依法起诉。(《安徽日报》农村版 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