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2010年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引种试验申请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1-03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582
 

福建省种子总站文件

闽种站〔2009〕33号
关于申请参加2010年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引种试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0年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引种试验工作,现就申请参加2010年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引种试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物种类

    申请参加2010年福建省品种区域试验的作物种类为:水稻、甘薯、大豆(鲜食大豆)、玉米花生等。

    其中,水稻分为:早稻区试,设迟熟组和预试组,以威优77和金优2155为对照;中稻区试,设迟熟组和预试组,以II优明86为对照;晚稻区试,设中熟组、迟熟组和预试组,中熟组以汕优46为对照,迟熟组和预试组以谷优527为对照。甘薯以金山57为对照;马铃薯以紫花851为对照;鲜食大豆以毛豆2808为对照;甜玉米以粤甜3号、糯玉米以苏玉糯5号为对照;花生以泉花7号为对照。

    申请参加2010年福建省品种引种试验的作物种类为水稻。凡是福建省相邻省(广东、浙江、江西)审定通过的水稻品种均可申请参加。引种试验对照与区域试验相同。

    二、申报品种要求

    各育种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统一组织的品种品比试验结果进行申报;同时,规定除引进品种外,品种申报单位应是品种第一选育单位;申报品种必须具备特异性、稳定性、一致性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试验种子,根据品种熟期申报相应的熟组,对种性不稳或纯度差或发芽率低的品种不予续试或重试,熟期不符的品种不予转组。申报单位填写亲本/组合时力求详尽,以便提高DNA指纹图谱鉴定时比对的准确性。

    三、申报所需材料

    申请单位或个人须填写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引种试验参试申请表(见附件1、2),自育品种应附上规范格式的选育图谱。申请表须如实填写,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同时,各申请单位应做好参试的品种排序工作,按附件3格式用EXCEL入录,汇总表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在2009年12月20日前将参试申请表及汇总表寄达福建省种子总站良繁科收(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邮编:350003,电话:87826064),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发邮件到zhiking@126.com,逾期不候。

    五、提交种子的数量和时间

    经审核入选2010年参试的农作物品种在规定时间内将种子送达省种子总站良繁科,早稻要求在2月5日前,中稻要求在3月20日前,晚稻要求在4月20日前提供,花生、玉米和大豆在2月5日前,甘薯在5月20日前繁好种苗。各作物每个品种需提供的种子(种苗)数量为:早、晚稻区试7.5公斤;中稻区试6.0公斤;中稻引种试验3.5公斤;晚稻引种试验3.5公斤;甘薯区试大苗750株,小苗1600株;大豆(菜用)区试4公斤;花生区试20公斤;玉米区试4公斤。所有参试作物种子均不得进行包衣等药剂处理。各作物提供参试的品种的种子(种苗)包装要求按区试文件通知。

    1.附件1: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表

    2.附件2:福建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试验参试申请表

    3.附件3:申请2010年参试的农作物新品种汇总表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