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江西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为加强种子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明年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决定继续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委托你站承担监督抽查扦样和检测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范围
本次抽查的对象是水稻杂交种子。抽查范围是全省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具体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每个企业抽取样品2~5个,品种(组合)由扦样人员确定。
本次监督抽查检测项目包括净度、发芽率、水分和品种纯度四项质量指标。
二、扦样、检测与结果判定
扦样和检测依据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进行;结果判定依据GB4404.1-2008和种子标签标注值进行,并执行GB20464?2006《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中有关容许差距的规定。
三、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将抽查方案报我厅种子管理局审查;11月18日前领取《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11月30日前完成扦样;2010年1月30日前完成净度、发芽率、水分室内三项质量指标的检测;2010年4月15日前完成品种纯度海南种植鉴定;2010年4月底将监督抽查结果报送我厅种子管理局。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派得力人员承担本项工作,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完成,抽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抽查企业应配合扦样人员做好扦样工作,以确保扦取样品的真实,具有代表性,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