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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做好“两系”杂交稻种子质量管理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1-20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446
 

各设区市、县(市、区)种子管理局(站)、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种子经销代理商:

    今年,受异常天气影响,江苏、安徽部分地区“两系”杂交稻制种不育系育性非正常转换造成自交结实,导致制种质量下降,给“两系”杂交稻种子质量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厅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作出了“放松不得,马虎不得,务必高度重视,在江西,我们守土有责”的重要批示。目前,正值“两系”杂交稻种子收购、加工、包装、上市的关键时期,为防止劣质“两系”杂交稻种子流入市场给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带来损失,确保明年我省用种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两系”杂交稻种子质量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09〕114号)的精神,现将做好今年我省“两系”杂交稻种子质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种子质量跟踪监控工作

    各地种子管理局(站)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尽快对辖区内种子企业和种子经销代理商进行种子质量意识教育与风险警示,指导他们做好江苏、安徽两省生产调入的“两系”杂交稻种子的分批收储和标识,建立完整的种子生产和销售档案。二是迅速健全和落实江苏、安徽两省生产调入我省销售的“两系”杂交稻种子登记备案制度,加强辖区内调入种子的数量、质量、来源、流向的跟踪监控,严禁生产经营档案不全、质量不明的种子上市。三是加大对江苏、安徽两省生产调入的“两系”杂交稻种子市场检查。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内上述两省调入的“两系”杂交稻种子,无上述两省省级种子管理部门组织的品种纯度海南种植鉴定结果或鉴定结果质量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市场上销售种子的生产经营档案做到时时监控;同时要注重时效,发现不合格种子及时封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件要严肃查处。四是跟踪监控过程中发现重大情况及时向我局汇报,在2010年7月10日前各设区市种子管理局(站)把各辖区内跟踪监控工作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我局。

    二、做好种子质量安全上市工作

    各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各种子经销代理商,要积极应对此次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万无一失。一是我省在江苏、安徽两省生产“两系”杂交稻种子的企业要积极配合两省种子管理部门的取样品种纯度海南种植鉴定,主动做好取样送样工作。对还没有混大样的种子要求分户、分田块取样,对已混了大样的种子要严格按批次取样,取样方法必须符合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的要求。二是我省在江苏、安徽两省生产“两系”杂交稻种子的企业或从上述两省调入“两系”杂交稻种子的经销代理商,要做好收购和调入工作,收购和调入的种子要确保生产档案健全,质量指标品种纯度要有上述两省省级种子管理部门组织的海南种植鉴定结果。三是各相关企业和种子经销代理商要认真配合种子管理部门做好上述两省调入的“两系”种子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建立完整详细的生产和销售档案。

                      江西省种子管理局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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