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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积极主动应对 强化监管“两系”杂交稻种子质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1-24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47
 

  今年,受异常天气影响,江苏、安徽部分地区“两系”杂交稻制种不育系育性非正常转换造成自交结实,导致制种质量下降,给“两系”杂交稻种子质量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农业厅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作出了“放松不得,马虎不得,务必高度重视,在江西,我们守土有责”的重要批示。为防止劣质“两系”杂交稻种子流入市场给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带来损失,确保明年我省用种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两系”杂交稻种子质量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09〕114号)的精神,农业厅种子管理局于2009年11月12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两系杂交稻种子质量管理的通知”(赣种字[2009]49号)文件,就加强今年我省“两系”杂交稻种子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措施。
  1、加强种子质量跟踪监控工作。 一是尽快对辖区内种子企业和种子经销代理商进行种子质量意识教育与风险警示,指导他们做好江苏、安徽两省生产调入的“两系”杂交稻种子的分批收储和标识,建立完整的种子生产和销售档案。二是迅速健全和落实江苏、安徽两省生产调入我省销售的“两系”杂交稻种子登记备案制度,加强辖区内调入种子的数量、质量、来源、流向的跟踪监控,严禁生产经营档案不全、质量不明的种子上市。三是加大对江苏、安徽两省生产调入的“两系”杂交稻种子市场检查。
  2、做好种子质量安全上市工作。一是我省在江苏、安徽两省生产“两系”杂交稻种子的企业要积极配合两省种子管理部门的取样品种纯度海南种植鉴定,主动做好取样送样工作。对还没有混大样的种子要求分户、分田块取样,对已混了大样的种子要严格按批次取样,取样方法必须符合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的要求。二是我省在江苏、安徽两省生产“两系”杂交稻种子的企业或从上述两省调入“两系”杂交稻种子的经销代理商,要做好收购和调入工作,收购和调入的种子要确保生产档案健全,质量指标品种纯度要有上述两省省级种子管理部门组织的海南种植鉴定结果。三是各相关企业和种子经销代理商要认真配合种子管理部门做好上述两省调入的“两系”种子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建立完整详细的生产和销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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