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作者:赵玉奇、朱礼文
身为含山县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利用手中的权力给予农资公司多方面的关照,而后,竟向农资公司经理索要好处费。6月10日,赵某来到含山,将装有50000元现金的纸袋放到刘某的车上,后刘某将该款放到办公室抽屉里。
农资里压榨“好处” 执法大队长“蔫了”
身为含山县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利用手中的权力给予农资公司多方面的关照,而后,竟向农资公司经理索要好处费。近日,含山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2006年底起,含山县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陆续将安徽丰乐公司、四川国豪安徽分公司、湖南亚华公司三家种业公司在巢湖的部分种子品种销售代理权介绍给巢湖市宏远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赵某,并在该公司经营中给予多方面的照顾和帮助。今年6月9日上午,刘某约赵某在巢湖市居巢区半汤镇银泉宾馆见面谈好处费之事,下午两人见面后,刘某提出几年来给予赵某各方面关照,向赵某索要好处费,经双方商定赵某同意给予刘某50000元好处费。
6月10日,赵某来到含山,将装有50000元现金的纸袋放到刘某的车上,后刘某将该款放到办公室抽屉里。不久,刘某将50000元的一部分用于归还其个人欠款利息,一部分借给他人,一部分留在身边零用,剩余部分存入银行。另外,刘某在2008年、2009年春节,以及2009年儿子考上大学期间收受得到自己帮助的农资经营户们现金或购物卡共计11500元。(赵玉奇、朱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