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种子)函[2009]第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种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农业部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我司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信息汇总工作,汇总结果将在中国种业信息网(www.seedchina.com.cn)上公开并作为各地开展执法工作的依据。请你厅(委、局)种子管理机构全面核实省、市、县三级农作物种子两证发放情况,并按附表1-2的格式要求逐一填报相关信息,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无误。请将电子表格(Excel格式,可从中国种业信息网下载,表格不够可以添加,格式不可更改)于12月30日前报全国农技中心种业发展处。
联系人:全国农技中心 何庆学
电话:010-59194554 传真:010-65005783
电子邮件:heqingxue@agri.gov.cn
附件: 1、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登记表
2、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登记表
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种子生产许可证(30日修改).xls
附件2:种子经营许可证(30日修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