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植酸酶玉米所用的植酸酶基因来自黑曲霉,由我国科学家自行克隆,并获得中国发明专利。转基因植酸酶玉米是由我国科学家独立研发,涉及的其它技术均有授权,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对转基因产品的法规、政策存在差异。我国批准转基因玉米生产应用后,将存在转基因玉米和非转基因玉米共存的状况。为保障农产品出口贸易秩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国家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产品进行检测,保障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二是国内生产单位和出口企业要加强管理,按照进口国要求生产和出口产品。三是国内研发单位依法向相关国家申请进口许可。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对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目录内的标识制度。目前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列入了标识目录,这些产品需要标识。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转基因玉米获得安全证书后,还要通过品种审定,并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
第一例转基因玉米于1996年商业化种植,截止到2008年,全球有17个国家(地区)种植转基因玉米,转基因玉米种植面积为3730万公顷,占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的30%。23个国家(地区)批准进口转基因玉米。已商业化应用的转基因玉米转化体有52个,涉及抗除草剂、抗虫性状、品质改良(增加赖氨酸含量)等性状。(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