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和农业部农农发[2009]8号文件有关要求和规定,我站将配合全国农技中心对以下品种征集标准样品,对在规定时间内征集不到标准样品的品种将及时清理,尽快退出。请有关品种选育单位(个人)将你单位2001年(含)以来通过国家级、重庆市级审定的玉米品种(第一批需优先征集的玉米品种详细清单见附件)按要求寄送到市种子站品种管理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种子提供:种子由原品种选育(合作、引进)单位提供。
二、供种要求:所提供种子务必确保品种的真实性,种子质量应达到原种或一级标准,供种量为每品种250克,用布袋或尼龙筛网种子袋包装扎实,并在袋内外附品种标签。
三、送种时间地点:请于2010年4月1日前将玉米品种种子按要求送到重庆市种子管理站品管科鲜红收(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186号17楼),邮编:401121,电话:023-89133715。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