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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综合执法将覆盖全省 原执法人员精减至623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11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479
 

来源: 大江网


 江西农业综合执法论坛现场(本文图片由张志凡摄影)
  
  国家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巡视员李生出席论坛
  
  江西省农业厅副厅长马岩波出席论坛
  
  萍乡市副市长王朝新出席论坛

江西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胡仲明主持会议

  大江网讯  记者童梦宁报道:以前市场上如发现了制售毒鼠强和剧毒农药、假种子假化肥坑农、果蔬农药残留物超标等涉农事件,由于农业执法队伍的设置分散等因素,较难得到强有力的执法效果。记者从1月8日在萍乡市召开的江西农业综合执法论坛上获悉,为改变以往尴尬的农业执法现象,江西各级农业部门将分散的执法力量整合在一起,提高了农业执法效能,累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4亿多元。全省农业执法人员由分散执法时的3200人精简到去年的623人。2010年,将实现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全覆盖。

  据江西省农业厅副厅长马岩波介绍,为改变农业部门“一事一法”、“一法一站”的行政执法和管理体制,导致执法职能分散、执法力量薄弱、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的状况,江西省农业厅启动了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和推进工作。1996年,临川市农业局率先成立“临川市农业执法监察室”,1997年全南县农业局经县编委批准成立了农业法规宣传执行室,这标志着江西从此开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探索和实践。1999年农业部启动综合执法试点,江西永修县农业局纳入了首批试点范围,省农业厅积极响应,周密部署,启动了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和推进工作。经过10年持之以恒的努力,历经起步、发展、徘徊和壮大四个阶段,江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得到了有效地推进。至2009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农业局中有8个成立了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全省94个县农业局有90个成立了执法大队,占县级农业局总数的95.7%。全省18个单设畜牧水产局的县,有8个成立了执法大队。在职能综合方面,90%已成立执法机构的县实现了职能综合。2010年,将实现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全覆盖。

  马岩波表示,实行综合执法后,农业局内部多个执法机构合并为一个综合执法机构,使执法机构得到精简,执法人员由分散执法时的3200人,降到2009年的623人,实现了“一队多权,一人多能”,执法人员更加精干,执法主体地位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较好地解决了过去农民对涉农案件投诉难、处理难、维权难问题。十年来,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累计查处违法案件3万起,查获假劣和不规范农资产品5000万公斤,货值2.4亿元,累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4亿多元。

  江西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胡仲明说,改革开放以来,农业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先后出台了涉农法律和行政法规40余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百部,赋予了农业部门在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广泛的行政执法职责,执法领域广、任务重、责任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秩序能否得到正常维护,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繁荣。从近年来江西一些地方的教训看,哪个地方农业执法力度弱,执法不到位,就很容易出现一些假劣农资等坑农事件,导致农业减产、农民减收、农村社会不稳定,广大农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反之,推行了农业综合执法,加大了执法力度,就能有力地打击涉农违法行为,较好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本次论坛得到了国家农业部主要领导的高度赞赏和全国兄弟省、市农业厅的大力支持。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巡视员李生、浙江省农业厅执法总队总队长赵作欢、福建省农业厅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刘冬生、湖南省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唐根训以及萍乡市政府有关领导等参加该论坛并分别作了精彩发言。此外,萍乡市、吉安市、抚州市、寻乌县、新干县、信丰县、金溪县等7市、县农业局负责人结合各自部门突出工作成绩和下一步工作目标,也分别发表演讲,得到了与会代表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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