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按照《种子执法年实施方案》的要求,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为统一格式,方便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上报时间。材料请务必于2010年3月5日前上报至省种子管理总站。
二、受理部门。企业上报材料由省种子管理总站市场管理科负责统一受理,电话:0531-82359029,邮箱:sdzzscgl@163.com,联系人:葛晓轩。
三、范围。按照“谁发证谁清理”的原则,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山东省2010年种子执法年实施方案附件1、2)由省站负责,其余企业由相应的发证机关负责。
四、材料上报程序。由各市种子管理站(处)将本辖区内企业上报材料集中后,统一报省站。
五、材料格式及内容。纸张大小:A4。材料要求有封面,装订成册,活页夹及活页材料恕不受理。封面有题目“2010年种子执法年持证企业申报材料”,封面下端是企业名称和时间。扉页是“企业承诺”,要求企业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红章)。材料内容主要分为五部分,即注册资本证明材料、设施设备(包括房屋产权、检验仪器设备、技术人员、加工机械等)证明材料、品种选育证明材料、技术人员证明材料、档案情况(记录起止时间,总页数)。注册资本证明材料要求有明确的结论,签字、签章、公章等要完备。设施设备证明材料部分要先有汇总表格,后附产权证明,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各证明材料要求分门别类、章节清晰、排列有序,复印件要能完整体现原件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