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种字[2010]10号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局(站):
按照省农业厅《江西省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要求,为了保证农作物种子市场春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检查。严格按照《江西省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检查,于4月10日前,将春季市场检查结果报送市种子管理机构。
二、市级检查。严格按照《江西省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检查,4月15日前,将春季市场检查结果报送我局市场管理科。但考虑到目前我省种子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各设区市只对检查的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扦取种子样品,每个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扦取种子样品4个,每个种子样品的品名不要重复,对基层种子经营者不再扦取种子样品。其中九江、宜春、新余扦取棉花种子样品数量分别为5、2、2个,南昌市扦取蔬菜种子样品数量为3个。3月10-15日,各设区市种子管理部门将检测样品送到我局市场管理科。联系人:潘华,电话:0791-6252049,13707912665。
三、省级检查。1、检查内容。主要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抽查部分种子的标签、经营许可证、经营档案、品种审定等情况,不再扦取种子样品。2、检查时间。3月4-10日。3、检查人员。见附件1。4、检查地点。九江、上饶、宜春、吉安、赣州、抚州市检查2个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其余设区市检查1个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具体检查地点由各检查组确定,但不能与市级检查地点相同。5、检查数量。每个检查组共检查种子经营者10个,每个经营者检查2个种子样品。
二0一0年二月四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省级检查人员名单
附件2:各设区市送检种子样品数量一览表
附件3: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种子标签检查记录表
附件4: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种子经营档案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