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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种子管理站加强09/10年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05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407
 

湖北省种子管理站关于加强2009-2010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的通知

各承储企业:

    春耕在即,种子销售即将进入高峰期。鉴于今年杂交稻种子市场紧俏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的管理,规范储备资金的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种子储备的重要意义。救灾种子是开展农业抗灾救灾的基础生产资料,灾后改种补种是灾后恢复生产、减轻灾害损失的重要措施。种子储备不仅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发展,也关系到灾区农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和谐。做好种子储备工作不仅是种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承储种子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因此,各承储企业要从全局和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的意义,增强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强化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做好种子储备工作。

    二、加强对储备种子的管理。各承储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认真落实,加强管理。一是确保储备种子的数量,各承储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足量储备种子。二是确保储备种子质量,要实行专库存储,健全储备种子管理档案,储备期间要定期做好质量检查和安全检查,确保储备期间的种子质量和安全。三是确保救灾时能及时调运。国家储备种子的调拨权在农业部,省级储备种子的调拨权在农业厅,各承储企业要严格遵守储备种子管理的有关规定,种子调用、转商要严格执行报告和报批程序,不得擅自处理,不能因种子紧俏而擅自将储备种子进行销售。

    三、规范种子储备资金的使用。救灾种子储备补贴资金是政府财政部门为保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顺利完成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各承储企业要按资金用途,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变更使用。按要求设置明细账,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

    四、加大种子储备工作的监管力度。为确保救灾备荒种子发挥作用,我站将在每种作物的销售季节结束后对各承储企业执行储备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核实储备种子的数量、抽查储备种子的质量、检查储备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各承储单位要做好准备,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如出现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数量足量储备种子、种子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补贴资金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等行为,我站将按相关规定及合同要求收回全部补助款,取消企业三年内的储备资格,并由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应责任。

二0一0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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