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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工作会议近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05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41
 

    2010年1月29日至30日,自治区农牧业厅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全区种子管理工作会议。会上,自治区农牧业厅赵存才副厅长作重要讲话;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张福宽站长作总结讲话。会议还对15家“2007-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种业诚信企业”进行了表彰。

    自治区农牧业厅赵存才副厅长在会上指出,近年来我区种业不断向纵深发展,农作物新品种的广泛应用、种子质量的提高以及种子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促进了全区良种有效供给,2009年全区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种业发展已成为带动种植业生产取得了重大进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种子管理体系日趋完善。截止目前全区共建立种子管理站81个,覆盖率达到89%。其中全额拨款66个,占种子管理站总数的81.5%。全区从事种子管理工作的人员1725人,具有中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63.8%。种子经营体系逐步规范。目前全区国有种子企业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其中完成脱钩企业达到78家,占全区国有企业的87.6%。其余11家国有企业已于2007年6月30日经营许可证全部注销。国企改制所涉及的人员共计2905人,截止目前基本安置完毕。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58家,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达到39家。优质高产高效品种推广水平快步提升。十五”以来,全区共审认定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达到694个,其中审定主要作物361个,认定引进主要作物和非主要作物333个。近5年,我区育种企业共审认定玉米等粮食作物新品种197个,部分新品种如:丰田8、兴垦10、金山12、内单314、科河8、大民338等在生产上得到广泛应用,自育品种在生产上所占比重比10年前提高了26%。

    赵存才副厅长指出,《种子法》和《种子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区种业进行了深化改革,政企实现了分离,种子管理者在管理观念等方面都有所提高,种子市场异常活跃,我区种业发展进入稳步发展阶段。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种业总体上正处于新旧体制交替、企业整合重组、管理职能调整、种业体系重新构建的关键转型期,特别是在近几年外资种子企业快速进入国内市场的新形势下,无论是对种子经营体系还是种子管理体系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在新形势下,要确保我区粮食安全和良种有效供给,全区各级种子管理站和种子企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必须正视我区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我区种业发展思路。种子管理体制还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当前种子管理体制滞后于经济发展形势,从种子管理现状分析,体制不顺、管理不严、队伍不稳、机制不活、投入不足、手段落后、重复多头执法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执法环境复杂、有法难依、执法权不清等现象依然存在,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种子经营体系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全区种子经营机构数量过多,过于分散,集中程度差,经营规模小,运作不规范,经济效益低,创新力不足,缺乏竞争力。一些种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资金薄弱、营销经验缺乏、运行机制不活、信誉度不高等问题,制约了我区种子企业健康发展。部分种子工程项目未能起到带动种业发展作用。“九五”以来国家把实施种子工程作为提升我国种业,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措施来抓,确立了多个项目,投入了大量资金。经过多年的实施,总的来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指导思想到发展战略目标,从区域布局到资金投放,从项目内容到具体实施,从监督管理到项目验收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赵存才副厅长强调,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种子管理工作,一定要把种子管理工作作为首要职责和主要任务。去年农业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种子管理工作会议,并将2010年定为种子执法年,我们要抓住机遇,以推进我区种业发展为核心,以规范企业行为为切入点,以完善法规规章为保障,以强化信息调度为手段,通过加大种子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确保良种的有效供应。一要全面启动种子执法年。各地要坚决按照《种子法》和新修订的《种子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清理不合格企业。除继续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外,在春季种子市场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整顿种子市场秩序。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站要对辖区内种子大市场及种子经销户进行“六查”,即查品种真实性、查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查种子质量、查种子标签、查转基因品种、查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要规范品种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审认定管理。加快落实品种退出制度,对于存在明显的性状缺陷,或已不生产的品种要坚决退出。要完善配套规章,新修订的《种子条例》已经实施,要尽快制定出配套办法。二要强化种子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要按照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稳定队伍、强化手段、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种子管理体系,特别强调的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种子管理体系建设,要稳定队伍、改善条件,积极争取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全面推进种子经营体系建设。今后,我区要重点扶持育繁推销一体化大型种子企业自主创新,积极鼓励区内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增强创新能力和水平。建立种子案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种子案件处置,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对突发事件或种子大案要案要反应迅速,处置果断,避免因处置不力造成事态扩大化,导致群体事件发生。关于农牧业综合执法问题。最近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种子管理的意见》(农农发【2009】8号),文件要求要在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成立农业执法大队,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并根据当地农业部门的职责范围确定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范围,配备与新定职能范围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无论是否开展综合执法,种子管理体系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农牧业部门要通过经验交流、典型带动、宣传培训、重点扶持、加大投入等措施,全面提高种子执法工作水平。

    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张福宽站长在会上总结强调,各盟市种子管理站要尽快组织好对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在学习贯彻中要搞好“三个结合”,一要把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与全国种子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区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我区种业发展实际,加深对做好种子管理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把我们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这次会议的精神上来,为我们做好今年的种子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本地区种业发展实际结合起来。按照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制订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落实。三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加强种子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种子管理机构体系建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执法能力,转变作风,不断提高种子管理工作水平,努力完成种子执法年各项任务。

    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处贾跃峰处长、法规处郝福楼处长、科教处云志明处长、财务处杨小龙副处长主席台就坐; 12个盟市及满洲里市种子管理站站长、2007-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种业诚信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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