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育种科研成果转化,引导水稻品种结构调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统一部署,今年计划在我省余姚、嵊州等四个市、县组织开展国家级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展示示范品种及实施单位见附件1。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和浙江省农业厅为主持单位,浙江省种子总站为承担单位,相关市、县农业部门为具体实施单位的展示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相应的实施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实施小组要及早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3月20日前报我站。
3.精心选点设计。(1)展示示范基地要求交通便利,便于参观考察,排灌条件良好,土壤肥力中上、均匀,适于连片种植,田间管理水平高于当地大田生产水平;(2)做到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等“三新技术”配套,探索总结良种配套栽培技术;(3)在示范方内设置3~5块高产攻关田。展示品种应安排在同一田块进行,不设重复,每品种面积在1.0亩以上,对照品种除计划指定品种外,各点可选一个当地同类型主栽品种为第二对照。
4、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在关键生长季节,指派农技人员适时对农户进行实地技术指导和管理,并邀请品种育成者进行技术培训。利用村广播、黑板报等手段介绍展示示范品种的肥水管理、防病治虫等田间管理技术,
5.广泛宣传。要在展示示范基地的醒目处设置标志牌,全生育期放置,标志牌规格为3.0×2.0米(内容详见附件5);在展示品种抽穗至成熟期间,每个品种设置一块小标志牌,介绍品种名称、育成单位、主要特征特性等;适时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展示示范宣传新品种;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引导农民择优种植。
6.做好总结工作。要求2010年11月30日前将示范、展示工作总结(包括实施结果表,需单位盖章,3~4张能反映展示示范情况的照片)、示范品种的配套栽培技术以书面形式报我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农民信箱)给我站品管科。
三、其它。1.供种单位及数量。示范品种种子数量根据示范面积确定,由各实施单位自行与品种权单位联系解决;展示品种种子数量每品种2公斤(1公斤/包×2包),请品种权单位于4月20日前送(寄)至我站品管科。2.种子提取。各实施单位于4月底前到我站品种管理科提取种子和所需的尼龙袋标牌等。3、联系人:石建尧、刘鑫,电话:0571-86757075,86757073。
附件:
1、2010年浙江省国家级水稻新品种示范展示计划表
2、2010年浙江省国家级水稻新品种展示实施结果表
3、2010年浙江省国家级水稻新品种示范实施结果表
4、国家级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标志牌样式
二0一0年三月二日
抄送:全国农技推广中心办公室、品管处,厅办公室、计财处、科教处,朱志泉副厅长、王建跃副巡视员,有关市、县农业局,各市种子管理站,有关科研单位
浙江省种子总站 2010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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