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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余海外学者联名要求禁止转基因主粮进行商业化种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30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33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黎光寿 北京报道

    从纽约开始,一封题为《我们关于转基因水稻玉米商业化种植问题的意见书》的公开信一个月来在一批海外学者之间广为流传,并开始传入国内。这封信没有明确的收件人,主要目标是呼吁中国政府禁止转基因主粮的商业化种植。

    3月27日,信件的起草者董叙霖通过越洋电话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现在签名的已经有60多人,如果需要的话,还会有更多人签名。”

    2009年中国农业部给两个转基因水稻品种和一个转基因玉米品系颁发了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后,董叙霖认为不应在不确定转基因主粮安全性的情况下贸然放开商业种植,于是起草了公开信。

    董叙霖通过邮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参加联合署名的有许多知名的海外学者,联名信认为,转基因之争在全世界范围由来已久,找不到任何有转基因粮食科技在现在的贸易、产权体制下能够大量增产的有力证据。

    “水稻是亿万中国人民每天的最主要粮食,水稻文化是中国人民共同的历史继承,玉米也是中国人民三大主粮之一,对稻米和玉米的转基因品种的产业化应该特别审慎。”“转基因作物和食品的安全性在科学上还没有定论,尤其是大范围长期的种植和食用对人体和环境、生态的影响,还存在很多未知的因素,不是目前的关于健康和环境的风险评估的方法,在短期内可以作出结论的。”“对于国内外提出的关于转基因作物的安全质疑,应该慎重对待,在广大民众的疑虑没有充分澄清之前,不应贸然行动。”

    农业部之前曾回应外界质疑称,从1999年和2004年,农业部相继首次受理了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评价申请,分别经过11年和6年的严格评价过程,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准发放了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但发放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不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转基因水稻和玉米获得安全证书后,还要根据国家品种审定法规的规定,首先进行严格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达到标准的才可获得品种审定证书;之后,相关种子企业还要通过严格审核才可获得转基因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种子生产经营,但至今没有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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