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我省各市(州)县(市、区)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深入开展大春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并结合农资市场检查、科技“三下乡”、“3.15”质量宣传日等多种形式,扎扎实实稳步推进种子执法年各项活动。
一、各级高度重视种子执法年活动
据初步统计,全省21个市(州),130余个县(市、区)先后成立了以农业局长(或副局长)为组长,种子站、政策法规科(股)为副组长,执法队、计财科、农技站、经作站、植保站等为成员单位的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农业部和全省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细则,把种子执法年活动列为2010年的工作重点,确保种子法年各项活动措施落实到位。
二、种子执法年活动宣传形式多样
全省21个市(州)和大部分县(市、区)都先后举行了种子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组织种子管理、执法、质检、植物检疫等业务部门进行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农技咨询、农资咨询,发放法律法规、农技知识等宣传资料23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12900多人(次);开展专项宣传200多场,张贴宣传图片31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300余幅;组织诚信单位展销良种10多万公斤。南充、绵阳、眉山等市先后在当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宣传报道了种子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
三、各地有序开展大春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自3月以来,各地陆续开展了大春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6300多台(次),执法检查人员15000余人(次)。特别是对成都、南充、绵阳、眉山等大型种子批发市场进行了集中检查,同时对各县(市区)和乡(镇)种子经销商进行了抽样检查。据各地上报,全省共查处未审先推品种13个,超审定范围销售的种子49起,包装标识不规范的147个(次),未建立销售档案的经销商128个,不按审定公告内容宣传的179个(次),没收假冒伪劣种子6100多公斤,取缔无证经营户28家。通过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打击、震慑了违法者,引导和维护了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了种子选育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种子企业清理活动,目前企业自查阶段已结束,各级发证机关正在对种子企业自查结果进行逐一审查,进展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