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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范种子生产行为 对达标种子企业“全产全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07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19
 

来源:四川日报

  针对我省制种比较效益低、农户生产积极性下降、杂交水稻种子生产面积大幅度减少的现状,近日,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加强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科学布局种子生产基地,规范种子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对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及时收购且做到“全产全收”,依法查处套购种子和不履行合同的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水稻制种的企业生产许可证逐一审核,对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品种、地点、有效期等项目从严把关,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不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生产种子的行为。

  《通知》对种子生产基地的科学布局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科学规划本地区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引导种子生产企业向种子生产优势区域集中,积极争取多渠道资金投入,向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倾斜,要创新基地建设机制,建设一批稳定的制种基地,培养一支稳定的制种队伍,培育一项稳定的制种产业,提高良种供应能力,确保供种数量和质量安全。(记者 胡彦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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