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省种子检验人员 定期审查结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落实省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农办农〔2008〕141号文件切实做好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全省农作物种子企业检验人员转变观念、更新知识、拓展技能,不断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对2006年和2007年取得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证书的1690名(其中2006年1479名、2007年211名)种子检验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经审查,胡季斌等1431名种子检验人员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可延续资格。孙光国等259名同志(名单见附件)因已调离受聘检验机构等原因,未按有关规定参加定期审查,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注销其资格,并收回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证书。
二0一0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