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0年度领证种子企业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业务审验的预备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站:
根据《种子法》、《江苏省农作物种子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种子企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对企业技术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经研究,对2002年领证2006审验合格和2006年经考核合格的种子企业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同时进行业务审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人员范围
2002年取得资格证书,2006年经审验合格的种子企业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
2006年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种子企业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
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在完成种子政企分开后,现在种子管理站工作的人员,原持有的种子企业“四员”证书的一律不再审验。
各市具体名单附后,也可在江苏种业网查询下载。
二、审验方式
1、审验工作采取资格审查和业务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2、资格审查。各市种子管理站对报名参加审验的各类技术人员组织初审,省种子管理站进行复审。主要审查内容为2006年取得资格证书或审验合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及履行职责情况,凡连续一年以上未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取消其参加审验的资格。
3、业务考核。采用书面考试方式,百分制评分,80分合格,考试内容为种子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考核前对报名参加业务审验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规章、技术规程等业务知识更新培训。
4、审验合格的种子技术人员,重新制发资格证书,名单将在江苏农业网和江苏种业网上公布。未参加本次审验或审验未通过的技术人员,原资格证书作废,不再核发新证。
三、审验内容
1、有关种子法律、法规知识;
2、相关专业技术知识。
四、申报程序
1、申请参加审验的技术人员由本人填写相应的“种子技术人员审验登记表”(见附件1),并附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另1张照片反面请注明姓名、技术类别,用于重新制证),于2010年5月31日前报各市种子管理站。
2、工作单位如有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填写“种子技术人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经市级种子管理站审核同意后,随登记表一并确认后上报。种子技术人员变更在每个年度审验时集中办理。
3、市种子管理站将资格审查合格的相关种子技术人员名单按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进行汇总,形成EXCEL电子文档,于6月5日前连同审验登记表(附件1)和变更申请表(附件2)一起,集中报省种子管理站质量管理科。
五、其它事项
1、参加审验的技术人员食宿费用自理,每人缴纳审验费600元(含培训、考务、资料、场租、证书制作等)。
2、本次审验工作涉及面较广,参加人数多,请各市种子管理站接到通知后,落实专人负责,抓紧组织落实,及早通知到应参加审验的每位人员。
3、业务培训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陈爱辉、方明奎
联系电话:025-86263533、86203659
联系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江苏农林大厦1513室
邮 编:210036
电子邮箱:cah923@163.com
附件:
4. 应参加2010年度审验的持证种子企业技术人员名单.xls
二0一0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