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10〕34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种子企业:
自2010年1月5日起,省农业厅对指定企业包装销售的玉米种子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由山东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省质检站”)按照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09〕16号)要求组织实施。实际扦取20家种子企业的21个玉米品种,涉及28个样品,代表数量29.6万公斤;品种以郑单958、农大108、鲁单981、浚单20为主。
二、检验结果
检测项目包括真实性和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等质量指标。扦样、检验程序和方法按照GB/T3543?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执行。检验结果以《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GB4404.1-2008)为依据进行判定。
经综合评定,样品合格率为88.9%。其中,样品净度、发芽率、水分指标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纯度指标有24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88.9%,不合格样品为德州市德农种子有限公司的枣玉8号、莱州穗王种业有限公司的鲁单981以及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平县种子公司经销)的浚单20,济宁微山湖种业有限公司的鲁单8009有待做进一步种植鉴定(详见附表)。在本次抽查的20家企业中,所扦取样品符合要求的企业有19家,合格率为95%。
三、结果分析
根据抽查结果综合分析,造成质量差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质量意识淡薄,技术指导、质量管理措施不到位,玉米花期去雄、去杂不及时、不彻底,造成种子纯度偏低等;企业规模较小、没有自主品牌,在质量管理水平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造成种子质量水平不高;企业包装标识不规范,特别是质量指标、生产商标注册等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四、对策及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要针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在生产、加工、贮藏、经营等环节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我省玉米种子质量总体水平。
(一)继续加大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当地农业部门要依法处罚生产经营不合格种子的企业,并加强跟踪检查,防止不合格种子上市下地,给农民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对农民利益造成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赔偿。
(二)认真落实整改。抽查不合格种子企业要按照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整改,由省厅验收,同时,省里将作为今后监督抽查重点。
(三)强化种子质量管理。各种子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制种田的管理,选派得力技术人员进驻基地,按照技术规程要求在生产、收购、加工、储存等环节加强管理,防止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
(四)进一步加强种子标签管理。各种子企业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等规定规范使用标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标签制作、使用的检查和管理。
附件:2009年度山东省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doc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三日